張政辦發〔2018〕179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防“大棚房”等農地非農化現象,促進我市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來,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以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建設租售“大棚房”、變相搞房地產開發為重點,推動建立健全設施農業用地監管長效機制,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為促進農業健康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清理“大棚房”問題。按照嚴守紅線、突出重點的原則,對占用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建設非農設施、改變土地性質和用途的違法違規建設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各縣區政府及農業、國土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吃透“大棚房”問題相關政策法規,明確清理整治范圍,加強對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利用耕地的規范管理,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強化流轉土地用途管制,杜絕工商資本和城市居民到農村非法占用耕地進行非農建設行為,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現象發生。
(二)加強設施農用地服務與管理。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在鼓勵支持設施農業發展的同時,加強對設施農用地的監管??h級國土資源部門、農業部門和鄉鎮政府要將設施農用地納入日常管理,加強監督,建立制度,分工合作,形成聯動機制。國土、農業等部門要依據職能加強日常執法巡查,對將設施農用地擅自或變相改變用途用于非農建設的行為及時制止、責令限期糾正,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做好設施農業建檔立卡工作。結合“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排查“回頭看”,對全市所有設施農業逐鎮逐村進行全面排查。全面收集、整理設施農業生產設施、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的用地及經營管理情況,按照“一鎮一村一冊,一棚一戶一檔”的原則,對全市所有日光溫室、塑料大棚、聯動塑料大棚、智能溫室等設施農業逐一建檔立卡,建立檔案臺賬,并將有關信息全部納入監管平臺,切實做到可操作、可落實、可追溯、可督查。
(四)強化設施農業項目資金監管。市、縣區設施農業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主體的實時監管,對建設內容、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其中涉嫌騙取涉農補助資金、擅自改變農業設施用途建造“大棚房”的建設主體,農業、財政等部門要堅決追回項目資金。對正在建設的設施農業項目,在項目驗收前,發現擅自改變農業用途等違法違規行為且拒不整改的,停止項目建設并依法責令退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
(五)嚴肅執紀問責。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對在清理整治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等農地非農化問題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的公職人員,要嚴肅追責問責,對涉嫌有內外勾結、搞利益交換和謀取私利等違紀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清整治“大棚房”問題的重要性、緊迫性。市、縣“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掛帥,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及時解決問題,切實把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區要將設施農業的監管責任壓實到村,監管任務壓實到人。各縣區政府要與各鄉鎮政府簽訂設施農業監管責任書,鄉鎮政府與各村委會也要簽訂設施農業監管責任書,明確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村委會主任為本轄區設施農業的監管責任人,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抓好落實,確保不發生農地非農化現象。
(三)建立聯動機制。市、縣區國土、農業、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實現信息共享。對設施農業監管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要及時召開協調領導小組會議,協商研究解決。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做好設施農業違法違規信息公示工作,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建設主體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四)強化輿論監督。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設施農業管理工作的宣傳和輿論引導,提高廣大群眾依法依規用地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級在開展“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行動過程中要設立舉報電話,暢通監督舉報渠道,確保問題線索得到及時反饋。要在設施農業集中區域設立禁止違法違規建設銷售“大棚房”、擅自改變農業用途的警示牌和宣傳標語,發揮震懾作用。
(五)健全考評制度。市上將加大對各縣區政府設施農業監管工作的考核力度,對屬地設施農業管理混亂、長效監管機制落實不實、違法違規問題多發的縣區,在年終目標責任管理考核中扣減相應分值;對涉及的有關工作人員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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