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是指權屬清晰、完成區域評估并實現項目開工必需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條件,帶著固定資產投資強度、畝均稅收等控制性指標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國務院《關于服務“六穩”“六?!边M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1〕10號)明確要求“鼓勵各地區推進‘標準地’出讓改革,科學構建‘標準地’出讓指標體系,簡化優化工業項目供地流程,壓縮供地時間,降低投資項目運行成本”。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標準地”改革,于2021年初即啟動相關工作。根據省政府第119次常務會議精神,省政府將“標準地”改革作為全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提質提標年的一項重要內容。2021年3月,省政府為進一步引進培育優勢產業,優化營商環境,強化“要素跟著項目走”保障機制,先期在蘭州新區、金昌市工業園區、玉門市工業園區開展“標準地”出讓試點,經過一年試點,三地出讓“標準地”28宗3365畝,相關項目均實現了“拿地即開工”,有效加快了項目落地。為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我市對標國家、省上近年出臺的各類政策要求,學習借鑒兄弟市州成功經驗,研究起草了《張掖市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共五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加強政策引導,推動土地、資金等要素和發展需求精準匹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實現市場有效、政府有為、企業有利的有機統一,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的指導思想。提出了優化服務、提升效率,節約集約、提高效益,依法依規、全程監管的工作原則。
第二部分,推行范圍和目標: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各省級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2023年6月底前新批工業用地,按照“標準地”制度供地不低于30%,逐步實現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的“標準地”供地制度。
第三部分,出讓程序:1.出讓前準備,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擬出讓的“標準地”地塊完成區域評估,建立控制性指標體系,嚴格執行凈地出讓規定。2.按標出讓,建立部門聯審機制,部門聯審后進行土地“招拍掛”出讓。3.簽訂協議,競得企業與相關部門簽訂合同、協議,向市縣政府提交承諾書。4.審批服務,監理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項目前期輔導服務機制,確保項目精準落地。5.按標施建,項目應按規定要求辦理施工手續后開工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理辦法》規定處置。6.對標驗收及信用評價,項目竣工后組織聯合驗收,建立健全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全過程信用檔案,納入公共征信系統,依法提供查詢或予以公示。
第四部分,監督管理:包括“制度+”監管、“技術+”監管方式。
第五部分,組織保障:建立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靠實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強化監督指導,建立考核機制;注重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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