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函〔2024〕146號
白銀市、慶陽市、定西市、甘南州人民政府,省住建廳、省文物局:
你們關于報請批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慶城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華池縣南梁鎮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通渭縣榜羅鎮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臨潭縣新城鎮歷史文化名鎮保護規劃》《景泰縣寺灘鄉永泰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正寧縣永和鎮羅川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寧縣中村鎮政平村歷史文化名村保護規劃》,規劃期限調整為2023年至2035年。
二、白銀市、慶陽市、定西市、甘南州要督促指導名城名鎮名村所在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及時公告并認真組織實施保護規劃,落實各項保護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
三、白銀市、慶陽市、定西市、甘南州要督促指導名城名鎮名村所在縣將保護規劃納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并加強相關規劃與保護規劃的銜接。加快推進歷史建筑公布、掛牌、測繪建檔工作,依法依規合理適度利用歷史文化遺存,努力實現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協調統一。
四、省住建廳、省文物局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慶城縣等7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批復.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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