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6〕1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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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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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國辦發〔2015〕4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15〕13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大學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員(以下統稱“返鄉人員”)返鄉創業工作,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及發展目標
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委、市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決策部署及創新創業的安排要求,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引領,以創業帶就業、以創業促發展為目標,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主導協同,自主創業與政策推動相結合,鼓勵支持返鄉人員領辦創辦企業、發展農村新經濟組織、參與精準扶貧項目建設,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全面激發返鄉人員創業激情和創業能量,助推全市非公經濟快速發展,加快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建設進程。
通過完善創業政策,整合創業資源,強化創業指導,提供創業服務,解決創業難題,進一步推動創業政策健全、創業環境優化、創業平臺完備、創業服務改善、創業能力提升,加快形成全社會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的良好局面。近三年,全市每年新增返鄉創業人員3000人,輻射帶動50000人實現就地就近轉移就業。
二、強化各項服務,組織返鄉人員創新創業
(一)加強創業培訓服務。圍繞產業發展和返鄉人員創業需求特點,整合各類培訓資源,落實培訓補貼,豐富培訓內容和手段,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為返鄉人員免費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指導、政策咨詢和跟蹤服務。大力培育創業導師隊伍,從有經驗的成功企業家、職業經理人、電商輔導員、返鄉創業帶頭人中選拔一批創業導師,建立創業服務團隊,適時為返鄉人員提供免費創業輔導。吸引大專院校、專家團隊、眾創空間入駐企業和創業園區,創建創業實訓基地和大學生見習就業基地,廣泛吸納大學生和各類技能人才,為企業發展增添動力。堅持“走出去”和“請進來”的培訓模式,加強與發達地區對口協作,組織返鄉創業人員定期到發達地區企業培訓學習,也可將專家和創業成功人士請進來,為返鄉創業者傳授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和方法,增強其創業能力。發揮好駐貧困村“墩苗計劃”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工作隊的作用,幫助開展返鄉人員職業教育和創業培訓。
(二)加強創業科技服務。市、縣(區)各類技術開發中心、工程(技術)咨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河西學院(創客大學)、職業學校、農林牧科研院所要積極為返鄉人員創業提供技術指導,支持返鄉人員依托相關產業創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龍頭企業加大投入,加快發展市場化、專業化的眾創空間,打造線上網絡平臺,促進科技創新和社會資本有效對接,幫助返鄉人員解決創業技術難題。支持企業、行業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返鄉創業項目展示推介活動,搭建返鄉人員交流平臺。引進借鑒發達地區眾創空間在我市擴展復制,消化吸收創業新理念,為返鄉人員提供創業指導。完善科技特派員制度,建設一批“星創天地”,為返鄉人員提供科技服務。
(三)加強創業信息服務。結合“雙聯”和精準扶貧攻堅行動,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寬帶中國示范城市建設推進網絡提速降費的政策措施》(張政發〔2016〕171號),加大建設力度,改善縣鄉互聯網服務,加快互聯網提速降費,推進信息進村入戶??h(區)及相關部門圍繞產業發展收集篩選具有一定市場前景的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庫,并利用網絡公布各類創業市場信息,開展創業項目推介活動,組織返鄉人員利用鄉村電商服務站(點)、電商創業孵化園、電商運營中心、手機微商以及其它電子商務交易平臺進行創業。健全縣(區)、鄉(鎮)、村三級農村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支持返鄉人員與農民合作社、產業協會等地方集體經濟組織和社會資本合作,建立智能電商物流倉儲基地和農村物流快遞配送點,發展自助“草根物流”,提升冷鏈物流配送能力,促進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的雙向流通。
(四)加強創業公共服務。根據中共張掖市委辦公室、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5〕137號)要求,加大人力財力投入力度,完善設施和充實工作力量,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的作用,為返鄉人員在社保、住房、教育、醫療、文化等方面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務。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調動教育培訓機構、創業服務企業、電子商務平臺、行業協會、群團組織支持返鄉人員創業的積極性。引導發達地區市場中介服務機構來我市拓展創業服務市場,形成專業化、社會化、網絡化的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為返鄉人員提供企業開辦、改善管理、市場分析等創業中介服務。
(五)加強入園駐區服務。按照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張掖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若干扶持辦法和張掖市小微企業兩創示范基地建設扶持辦法的通知》(張政發〔2015〕160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批轉市財政局張掖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政辦發〔2015〕197號)文件精神,緊密結合我市“32+X”“雙創”扶持政策的落實,依托張掖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樂生態工業園區、國際物流園、綠洲現代物流園、農產品交易中心、旅游景區和電子商務平臺建立返鄉創業基地,落實相關優惠政策,為返鄉人員創業提供低租、廉租的經營服務場所,對入園創業者提供信息咨詢、企業策劃、創業指導、貸款融資等“一條龍”服務??h(區)、鄉(鎮)結合產業優勢,在堅持土地統籌規劃和節約土地用量前提下,允許鄉(鎮)、村莊通過遷村騰地、用地置換等方式盤活農村存量非農建設用地,并利用閑置廠房、農村宅基地、撤并的中小學校舍等存量資源,整合發展一批返鄉創業孵化基地、電子商務基地和小型電子商務集聚區,支持返鄉人員創新創業。對創建的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和眾創空間等,可享受“兩補四獎”扶持政策;對入駐創業園區新注冊的小微企業,可享受“五免一補”扶持政策;對入園創業1年以上,吸納就業人員20人以上,且有納稅記錄的成長性小微企業,可享受“五獎兩補”扶持政策。
(六)加強扶貧項目服務。圍繞市委、市政府“1+19”精準扶貧實施方案,充分利用各項優惠政策和自身優勢,組織返鄉創業人員參與貧困鄉村道路工程、飲居工程、生態環境、易地搬遷等項目建設實施創業。支持返鄉人員大力發展日光溫室等設施農業、以牛羊為主的草食畜牧業和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提高農業生產規?;M織化程度,帶動農村特色種植業和牛羊肉、中藥材、蔬菜、果品、民族手工藝品等地方特色優勢產品產業發展。
三、落實扶持政策,支持返鄉人員創新創業
(七)放寬市場準入。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和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推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注冊登記方式,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注冊登記,允許返鄉人員在符合安全、環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電子商務創業經營場所。允許返鄉人員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權、貨幣、實物和知識產權作價出資進行入股投資創業。鼓勵支持返鄉人員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制改組和公用設施、基礎設施、社會公益性項目建設,對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返鄉人員可出資經營。鼓勵支持返鄉人員創辦的企業參與政府采購、農產品供需、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等項目建設和服務。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制度,全面清理、取消和下放涉及返鄉創業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減少返鄉創業投資項目前置審批,落實返鄉創業人員在稅費減免、金融信貸、財政支持、土地征用、審批立項、證照辦理等方面的扶持政策,開辟返鄉人員創業“綠色通道”。
(八)落實稅費減免。根據國務院《關于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24號)等國家有關稅收政策的要求,以及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5〕63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張掖市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若干扶持辦法和張掖市小微企業兩創示范基地建設扶持辦法的通知》(張政發〔2016〕160號)要求,全面落實支持農業發展、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支持科技創新、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等返鄉創業的有關稅費優惠、減免和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優惠政策。對返鄉人員新注冊成立的小微企業,超出國家免費政策范圍的,前三年按其當年上繳稅收額度給予同等數額獎勵;對返鄉人員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對返鄉人員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九)加大財政扶持。認真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張政發〔2015〕124號)精神,市、縣(區)統籌整合各類創業扶持資金,并安排一定比例專門用于扶持返鄉人員創業。對返鄉人員創辦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農業補貼政策,對從事適度規模經營流轉土地的可給予獎補,對具備小微企業發展資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條件的,可享受獎勵補貼和社保補貼;對返鄉人員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對返鄉人員所創辦企業,當年新招用登記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可提供不超過2年期限200萬元以內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返鄉人員在貧困地區創辦企業,符合扶貧貸款貼息條件的,優先給予扶貧項目貸款貼息。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同等享受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未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網絡商戶從業人員,可認定為靈活就業人員,同等享受靈活就業人員扶持政策。
(十)小額貸款支持。按照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張掖市個人創業就業貼息貸款擔?;鸸芾磙k法(試行)的通知》(張政發〔2015〕176號)要求,把返鄉人員全部納入小額擔保貸款范圍,扶持返鄉人員創業貼息擔保貸款10萬元,擔保期限為2年,可享受中央財政承擔75%的兩次貸款貼息(第二次貸款須在第一次貸款到期后間隔滿一年)。不斷簡化和創新擔保方式,貸款擔??砂üべY擔保、房產抵押擔保、有價證券、企業提供擔保和經辦銀行認可的其他有效擔保,也可由政策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并根據創辦企業性質減免擔保保證金、手續費和擔保費。對符合條件的,當年在新增崗位招用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達到現有職工總數30%(超過100人以上達到現有職工總數15%)以上的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可申請貸款,貸款額度不超過200萬元,貸款期限2年。對按期足額償還貸款誠信度高的貸款人和吸納就業人員多、按期還款、有償還能力的小微企業,可再次申請貸款。
(十一)拓寬融資渠道。運用創業投資類基金和吸引社會資本加大對返鄉人員創業支持力度,鼓勵各類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保險服務公司等金融機構拓寬服務領域,開發符合返鄉人員創業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加大對返鄉創業的信貸支持和服務力度。加快發展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開辦為返鄉人員創業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產品”,采取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相結合的方式,擴大抵押物范圍,可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經營權、農村房屋所有權、林權、可轉讓股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納入融資擔保范圍,開展個人信用貸款、返鄉人員聯保貸款和同一區域、行業優質民營企業互保貸款等,滿足創業者多樣化的需求。認真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甘肅省小微企業互助貸款風險補償擔?;鸸芾磙k法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發〔2016〕110號),形成具有張掖特色的普惠式、無抵押、直通型、低成本的融資模式。
四、依托資源優勢,引導返鄉人員創新創業
(十二)引導發展新型農村經營主體。引導支持返鄉人員積極創辦農民合作社、產業協會、家庭農場、林場、專業合作組織等農村新型經營主體,圍繞規模種養、農產品加工、農村服務業以及農技推廣、販運貿易、農資配送、營銷咨詢等,合作開辟營銷渠道,合力打造特色品牌。鼓勵引導返鄉人員積極與種養大戶、農產品販運致富能人、小微加工企業主合作,利用技術等專長聯合創業。
(十三)引導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引導鼓勵返鄉人員抓住大力發展農村電商發展的有利時機,加快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利用各級電子商務專業培訓機構,加強返鄉實用電商創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小額擔保貼息貸款扶持大學生發展電子商務產業實施辦法(試行)和張掖市鼓勵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從事電子商務產業發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張政發〔2015〕17號)文件精神,依托當地特色優勢產業,引導返鄉人員發展農產品銷售、商貿流通等現代商業,通過對土特產、工藝品、草食畜、馬鈴薯、中藥材、林果、蔬菜、文化旅游等產業進行精細加工、品牌包裝,利用“萬村千鄉”市場網絡和“淘寶網-張掖館”,實現本地產品與外地市場網上對接,促使有條件的返鄉人員網上創業。
(十四)引導發展旅游文化服務為主的第三產業。引導鼓勵返鄉人員依托七彩丹霞、焉支景區、西夏國寺、馬蹄石窟、扁都口田園風光等旅游景區以及紅色文化旅游基地,大力發展餐飲服務、賓館酒店、旅游觀光車租賃、導游服務、民族旅游產品和土特產銷售服務等第三產業。引導鼓勵支持創業基礎好、能力強的返鄉人員把發展農村電子商務和開發鄉村鄉土資源相結合,打造一批集觀光、采摘、體驗等多種業態的專業旅游村、農家樂等鄉村旅游和農村服務業等產業,拓展創業空間。
五、加強組織領導,保障返鄉人員創新創業
(十五)加強組織協調。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返鄉人員創業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強化督查考核,把優化發展環境、完善落實產業政策以及提高創業培訓效果、創業服務質量、創業初始成功率、創業穩定率、創業帶動就業率等作為主要考核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嚴格督查考核,切實把鼓勵農民工等返鄉人員創業任務落到實處(具體任務見附件)??h(區)政府要認真履行好返鄉創業工作主體責任,力爭創建返鄉人員創業示范縣(區),打造返鄉人員創業示范園區和孵化基地、互聯網創業示范基地、民族傳統產業創業示范基地、創業示范街、示范社區等。對具備條件的示范縣(區)經評估認定,推薦享受省財政的獎勵扶持政策。
(十六)夯實工作基礎。各縣(區)要認真開展返鄉人員基本情況調查,摸清了解準備返鄉創業或已回到本地創業人員的創業意愿和需求,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支持返鄉創業的具體工作方案。要加強與外出務工經商成功人士的聯系,對有一定經濟實力、有返鄉創業意向的要建檔造冊,定期聯絡,推介家鄉的發展變化、投資政策、優勢項目等,鼓勵引導支持其返鄉投資創業。對重點返鄉創業項目,要實行領導聯系制度和工程進度報告制度,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十七)建立保障機制。依據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積極做好返鄉人員社保關系轉移接續等服務工作,確保其各項社保關系順暢轉移接入。建立返鄉人員社會兜底保障機制,引導返鄉人員以個體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初創失敗并以個人身份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根據創業納稅情況給予一定的社會保險補貼,降低創業風險。把返鄉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臨時救助范圍,對生活陷入困境且符合條件的給予社會救助。
(十八)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微信等媒介,廣泛宣傳支持返鄉人員創業的政策措施,并對創建的創業示范縣(區)、鄉(鎮)、社區和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以及縣級互聯網創業示范基地進行宣傳報道,吸引更多的返鄉人員實施創業。要深入發掘返鄉創業方面的先進典型,從返鄉創業人員中培養、選拔農村基層干部,充分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和帶領群眾致富的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返鄉人員創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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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行動計劃和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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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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