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發〔2016〕156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
保護區生態保護治理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
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治理整改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張掖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
保護區生態保護治理整改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精神,切實做好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治理工作,依據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遙感監測有關情況的通報》(環辦生態〔2016〕108號)和甘肅省環境保護廳、甘肅省林業廳《關于開展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整改工作的通知》(甘環發〔2016〕163號)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結合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按照市委“堅定貫徹‘五大發展理念’,圍繞‘四二’部署,實施‘六六’戰略,加快建設幸福美好金張掖”的基本思路,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努力擴大生態優勢。堅持問題導向,嚴守生態紅線,嚴格執紀監管,著力改善黑河濕地生態環境質量,筑牢西部生態安全屏障。
二、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視,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關于開展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整改工作的通知》(甘環發〔2016〕163號)精神,立即停止保護區所有生產、經營性開發建設活動;所有位于自然保護區范圍內的采砂場、采石場一律關閉退出,未批先建的項目一律停建;在對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發現的178個人類活動設施點進行逐一核查的基礎上,全面徹底清查保護區內各類開發建設項目情況。
(二)依法查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依法從嚴查處自然保護區內發現的違法違規采石、挖沙、養殖等生產、經營性開發建設活動。涉及自然保護區內涉嫌違法違規的建設項目,要對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決策、審批、監管等各環節工作進行責任倒查,對履職不到位的進行黨紀政紀處分,對涉嫌以權謀私、濫用職權、違法犯罪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認真落實,全面開展恢復治理。堅持目標導向,結合具體問題整改,堅決貫徹落實省政府和國家環保部等部門決策部署,按照“誰損害、誰恢復”的原則,堅持不懈推進生態修復,全面清理違規建設項目,不斷強化自然保護區日常巡查,規范監督管理制度和執法監督程序,舉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既做好當前重點突出問題的整改,同時依法依規對自然保護區進行全面整治。
三、主要任務及分工
(一)全面核查自然保護區內各類開發建設項目(設施)情況
按照項目建設類型、建設時間、建設地點(核心區、緩沖區、實驗區)、審批手續、建設現狀、占地面積等情況,對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發現的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178處人類活動設施點逐項進行核查,同時全面清查自然保護區內所有生產、經營性開發建設活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責任落實不走過場。
牽頭單位:市濕地局
責任領導:周全民
配合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20日前縣(區)、相關部門提交核查報告。
(二)強化責任意識,建立整改主體責任清單臺賬制度
各有關縣(區)政府、市濕地局要切實履行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存在問題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制定整改計劃、拿出整改措施、明確整改目標、整改任務、整改時限,對違法違規建設行為依法依規整頓清理,一查到底,絕不姑息遷就。準確把握時間節點,對整改任務實行臺賬制管理,強化時間觀念、交賬意識;注重整治前后各類資料收集,建立健全影像檔案資料,對整改任務實施動態管理,隨整改進度,按要求及時報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督查考核局及市濕地局要切實履行職責,對整改任務落實情況和各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整改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督促責任主體單位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按照時間節點完成整改任務。
牽頭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
責任領導:王韶華、馮軍、劉偉紅
配合單位:市督察考核局、市濕地局、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旅游局。
完成時限:按要求將整改工作臺帳于12月20日前提交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整治任務于2017年4月20前完成。
(三)集中開展項目審批情況核查
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工礦企業、旅游設施項目、交通設施項目、水利設施項目等生產經營性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核查,核查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所在區域功能區性質,審批、核準、備案情況,環評手續、保護區許可手續、占用濕地手續辦理情況,建設現狀,開竣工時間,建設單位及法人代表。通過核查,摸清每個項目各審批環節是否規范,并提出整治方案。對進入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項目,堅決關閉退出;對進入實驗區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限期退出;對一些未批先建的項目一律停建,特別是生產經營性項目要立即整改、掛牌督辦。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領導:伏世祖
配合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市濕地局、市國土局、市環保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水務局、市公安局、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交通運輸局。
完成時限: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改落實情況。
(四)集中整治采石挖沙、工礦項目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規挖沙取土行為實施全面梳理核查和清理整治,集中對無證開采、亂采濫挖、破壞資源、污染環境進行嚴厲打擊。對自然保護區內現存的采砂(石)料場,一律關閉退出,徹底恢復河道原貌。對廢棄或停產多年的無主采砂(石)料場,限期采取措施進行生態修復。對自然保護區內所有粘土磚廠的采礦、環保等審批手續開展審查,對審批手續到期和過期的粘土磚廠,停止辦理續辦手續,依法予以關停;對手續未到期的粘土磚廠嚴格控制采礦范圍,責成項目業主單位嚴格依照項目核準時批復的項目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向自然保護區內排放污染物,到期后不得續辦。
牽頭單位:市國土局、市水務局
責任領導:秦述國、脫興福
配合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市濕地局、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改落實情況。
(五)加快張掖黑河濕地生態恢復與治理
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工礦用地、采石場、旅游設施、養殖場、人工池塘、攔水壩和其它人工設施等分類實施整治清理,對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的項目進行有序關停、退出和有效監管,使遭到破壞的自然植被和濕地生態環境明顯改善,被侵占區域濕地面貌基本恢復。
牽頭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
責任領導:王韶華、馮軍、劉偉紅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濕地局,市國土局、市畜牧局、市水務局、市旅游局、市林業局。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濕地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2017年4月30日前落實整改任務,全面完成整改。
四、實施進度
本次整改時間為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4月30日,具體分為四個步驟。
(一)核查摸底階段(2016年11月7日至12月20日)。完成工礦用地、采石場、旅游設施、養殖場、人工池塘、攔水壩和其它人工設施基本情況的核查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4月20日)。完善細化整治方案,并按方案要求進行集中整治。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面驗收各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并向環保部、國家林業局,省委、省人民政府提交整改報告。
(四)鞏固成果、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定期進行“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同時,通過加強宣傳、強化責任、加大投入、創新機制、轉變生產方式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政策依據充分、規劃科學合理、開發建設有序、管理制度規范、審查監管到位的保護區生態治理保護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縣(區)、相關部門要成立核查整改領導小組,擴大宣傳范圍,對轄區內和行業領域內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全面檢查和“回頭看”,認真進行梳理,列出整改任務清單,進一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項明確責任領導、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堅決落實整改任務,做到整改一件、銷號一件,確保整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
(二)強化執法監管。對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快整改進度,嚴格督促違規企業和個人按要求整改,確保查處一起、處理一起,杜絕“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惡性循環,建立保護治理的長效機制。對拒不進行整改的,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門。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有關縣(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壓力傳導,嚴格實行“周督查、月通報”制度,加強對轄區內和行業領域內環境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及時掌握工作進度,推進工作落實,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嚴格責任追究。依據自然保護區條例和環保部等十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開發建設活動監督管理的通知》等有關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現行政策,認真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張掖黑河國際重要濕地保護與管理的通告》和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張掖黑河國際重要濕地管理權屬的意見》的規定,加大張掖黑河濕地生態保護監管和執紀執法力度,對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行為要一查到底,對責任不落實、整改進展緩慢,在工作中推諉扯皮貽誤工作、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的縣(區)及部門,嚴格按照《甘肅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進行責任追究。
(五)接受社會監督。充分發揮輿論的正向引導作用,通過網絡、媒體向全社會公布調查處理情況和整改處理結果,全面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對破壞張掖黑河濕地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行為以及責任追究情況進行曝光,形成倒逼整改的強大合力和巨大震懾力,確保存在問題得到徹底整改,社會公眾濕地保護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
附件:1.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治理整改領導小組名單
2.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礦用地整治工作方案
3.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采砂場整治工作方案
4.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畜牧養殖場和人工魚塘整治工作方案
5.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建設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6.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恢復治理方案
附件1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
治理整改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黃澤元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王海峰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脫興福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市水務局局長
葛永宏 市委副秘書長、市督察考核局局長
張富春 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
蔣立偉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伏世祖 市發改委主任
馬 成 市環保局局長
蔣世興 市農業局局長
聶 斌 市林業局局長
秦學貴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周吉安 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秦述國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局長
馬永才 市畜牧獸醫局局長
牛生樂 市旅游局局長
周全民 市濕地局局長
王韶華 甘州區委副書記、區長
馮 軍 臨澤縣委副書記、縣長
劉偉紅 高臺縣委副書記、縣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濕地局,周全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開展相關工作。
附件2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工礦用地整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濕地資源保護,堅決規范、取締自然保護區工礦企業所涉違規取土行為,落實最嚴格環境資源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審批,誰牽頭”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挖沙取土行為實施全面梳理核查和清理整治,使濕地資源保護進一步加強,濕地生態環境得到切實改善,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更加穩定,不以遺留問題為借口,更不把遺留問題再遺留下去,按照“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綜合施策”的原則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掃清保護區濕地生態保護的隱患,實現經濟社會和濕地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按照《省政府督辦問題整改任務分解表》和《省環保廳關于對興隆山等2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衛星遙感監測結果進行實地核查的通知》精神,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涉及工礦用地違規挖沙取土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頓,規范開發行為,整治非法開挖活動。
三、時間步驟
整治工作從2016年12月20日開始,2017年4月20日結束,分清理清查、整治查處兩個階段進行。
(一)清理清查階段(12月20日前)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所有工礦項目進行分類建立臺帳,逐個完善細化意見,及時上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整治查處階段(2016年12月21日---2017年4月20日)按照清理整治意見,對確定注銷的依法注銷、限期整改的嚴格整改、依法查處的堅決查處,確保該關閉的關閉、該取締的取締、該注銷的注銷、該查處的查處。對阻礙整治、拒不配合的廠礦企業,實行公開通報和限期掛牌督辦,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四、責任分工
市國土局:負責牽頭完善細化方案,綜合協調,安排核查整改、匯總上報整改結果。
市濕地局:核實地點,提供項目清單,配合整治工作。
市環保局:嚴格監督保護區工礦點環境質量,配合落實好整改工作。
甘州、臨澤、高臺縣(區)人民政府:認真落實整改任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部署。本次整治工作要在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整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召開專門整改工作會議,積極開展協調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職能職責,成立由政府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精心制定實施方案,推進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監管,深入宣傳。各縣區要抽調精干力量,靠實工作責任,具體負責開展轄區工礦用地等人類活動設施的整治工作。相關部門要積極協調配合,認真履職履責,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到清理不留死角,整治不走過場,工作責任到位,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進。要深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整治工作相關要求和政策,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加大督導,確保落實。要加大整治工作督導力度,定期深入整治區域進行督查,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工作指導。要建立健全工作通報制度、問題報告制度,確保整治問題都能及時得到處理和解決。要在大力整治的同時,狠抓規范工作,從根本上解決“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惡性循環,實現保護區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的根本好轉。
(四)狠抓整治,鞏固成效。結合此次整治活動,相關縣區及部門要著力完善監管機制,建立部門之間,行業之間的共同責任監管體系和聯動協調機制,加快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實行資源信息共享,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強化黑河濕地生態保護,在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嚴格禁止各種人類活動項目進入。加強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按照“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明確治理責任,保證治理資金和治理措施落實到位。
附件3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采砂場整治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濕地資源保護,堅決取締自然保護區違規采砂行為,落實最嚴格環境資源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誰破壞,誰治理”、“誰審批,誰牽頭”和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采砂場實施全面梳理核查和清理整治,使濕地資源保護進一步加強,濕地生態環境得到切實改善,自然保護區生態系統更加穩定。
二、主要任務
按照《省政府督辦問題整改任務分解表》和《省環保廳關于對興隆山等20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衛星遙感監測結果進行實地核查的通知》精神,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涉及的采砂場(點)進行集中整頓,恢復保護區生態環境。
一是堅決取締。對保護區內所有采砂場堅決予以取締,現場設施全部清除,徹底恢復河道原貌,并督查落實,絕不姑息。
二是長期監管。取締關停的采砂場及責任人,實行黑名單制,對名單上的采砂場地點及重點區域進行長期巡查監管,堅決杜絕“白天停產、夜晚采砂”現象發生。
三、時間步驟
整治工作從2016年12月20日開始,2017年1月31日結束,分清理核查、整治查處兩個階段進行。
(一)清理核查階段(12月20日前)完善細化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工作措施,保障整治工作有序有力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二)整治查處階段(12月21日---2017年1月31日)水務、國土等部門聯合,嚴格落實取締措施。
四、責任分工
市水務局:負責牽頭完善細化整改方案,督促取締、監管保護區內河道采砂工作。
市國土局:負責取締、監管保護區內河道采砂后在所有地點堆放的砂場和料場。
市濕地局:及時排查和監督保護區一切違法采礦、采砂等活動。
市環保局:配合牽頭單位做好保護區內采砂場的整治工作。
甘州、臨澤、高臺縣(區)人民政府:采取積極措施,加快取締進展,加強監督檢查,防止死灰復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靠實工作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履行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領導責任、監管責任、主體責任和保護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制定實施方案,確保保護區內采砂場全部關停退出。
(二)切實加強督促檢查。要加大整治工作督導力度,定期深入重點整治區域進行督查,及時跟蹤督辦,加快整改進度,從根本上解決“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惡性循環,實現保護區資源開發利用生態環境的根本好轉。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責任單位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有關部署和要求,靠實工作責任,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各項清理整頓工作任務。同時,將工作落實進度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附件4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畜牧養殖場和人工魚塘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開展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畜牧養殖場和人工池塘(魚塘)等違法違規建設活動的專項整治,切實維護黑河濕地的生態環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開挖建設的畜牧養殖場、人工池塘管護房等建筑及設施全面核查,有針對性的提出整治措施,進行全面徹底的整治。
二、整治原則
(一)堅持客觀真實原則。全面清理,客觀分析,準確填報,如實反映,應報盡報,確保審批事項的真實、準確、完整、規范。
(二)堅持分類整治原則。涉及自然保護區內的畜牧養殖場,要采取先易后難、加快退出的方式,核心區、緩沖區內畜牧養殖場必須先行一步,堅決退出。人工池塘、管護房逐步整改到位。
三、方法步驟
核查整治工作從2016年12月下旬開始,至2017年4月底結束,分核查和查處兩個階段進行。
(一)核查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由市濕地管理局提供保護區境內項目清單,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對清理出的項目逐個實地核查,建立整改臺帳,完善細化整治方案和措施,明確整治時限、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查處階段(4月20日前完成)
按照清理整治意見,限期整改的嚴格整改、依法查處的堅決查處,該關閉的關閉、該取締的取締、該注銷的注銷。對阻礙整治、拒不配合的養殖企業,實行公開通報和限期掛牌督辦,并在有關新聞媒體上進行公開曝光。
四、責任分工
市畜牧局:負責牽頭制定工作方案,綜合協調和安排部署核查整治以及匯總上報整改結果。
市濕地局:核實地點,提供項目清單,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市環保局:嚴禁在保護區實施畜牧養殖環評,對已建成且對生態環境質量造成威脅的企業采取必要措施,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市國土局:停止在保護區內審批一切畜牧養殖手續,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取締保護區河道內的水產養殖企業和項目。
甘州、臨澤、高臺縣(區)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責任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五、工作要求
(一)靠實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區和牽頭單位要抽調精干力量,確定專人負責,按照畜牧水產養殖審批和監管單位職責,每一個核查點都要建立整改臺賬,簽訂整改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配合單位要積極主動、全力配合,認真履職盡責,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進。
(二)強化輿論宣傳,推廣先進經驗。相關縣區和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廣泛宣傳有關自然保護區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群眾知法守法意識,引導群眾積極配合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工作。各縣區及市直部門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并在媒體上宣傳報道,廣泛推廣,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明確工作職責,加大落實力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相關縣區對保護區內的畜牧、水產養殖和附屬設施核查整改工作進行分類指導,按照下發的整改方案,定期深入整改區域進行檢查落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和熱點問題,推進核查整改工作有序開展。
(四)完善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制度。結合此次核查整改工作,相關縣區及部門要著力完善監管機制,嚴格執行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張掖黑河國際重要濕地保護與管理的通告》,加快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實行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附件5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旅游
建設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為加強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嚴格管控自然保護區人類活動,全面清理自然保護區建設項目,整頓查處保護區內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與自然資源開發并舉的原則,通過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生態旅游建設項目和其它人工設施實施清理整治,切實抓好整改工作,著力改善黑河濕地生態環境質量,逐步規范濕地資源保護工作,不斷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建設協調發展。
二、主要任務
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生態旅游建設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的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核查,摸清每個項目及設施的各項審批環節是否規范,重點調查未批先建、審批手續不全的項目和設施,并有針對性的提出整治方案,進行全面徹底的整治。
(一)全面核查保護區內的生態旅游建設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生態旅游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進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核實,列出其它項目或設施名稱、現狀等情況清單,分類、分部門、分縣區送達,做好督查落實監督工作。
牽頭單位:市濕地局
責任領導:周全民
配合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獸醫局。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20日前完成核查摸底工作。
(二)全面整治保護區內生態旅游項目。認真排查、梳理凡涉及到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正式批準立項的生態旅游項目,主要內容有:項目名稱,項目所在功能區(核心區、緩沖區、試驗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情況(批準部門、文號、時間),項目環評手續(批準部門、文號、時間),保護區許可手續(是否需要許可手續、是否辦理許可手續),占用林地或濕地手續(是否占用林地或濕地、是否辦理占用手續),項目建設進程(建成、在建、擬建),項目開竣工時間,項目建設單位及法人代表等情況清單,完善細化整改方案,明確工作職責,限期整改落實。
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責任領導:伏世祖
配合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濕地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畜牧獸醫局。
完成時限: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向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整改落實情況。
(三)依法取締保護區內的非法人工設施。對自然保護區內非法修建的其它人工設施,查清建設時間、建設目的,對無審批手續,私自建設的項目(設施),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強制拆除,恢復原貌。
牽頭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
責任領導:王韶華、馮軍、劉偉紅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濕地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畜牧獸醫局。
完成時限:2017年3月31日前拆除違法設施,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植被恢復。
(四)加強監管自然保護區內生態旅游項目及其他人工設施。針對自然保護區違法違規在核心區或緩沖區內建成的生態旅游項目及其它人工設施,限期予以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對實驗區內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項目及人工設施,責令停止建設和使用,并恢復原狀;已批準建設的設施督促落實生態恢復措施,進一步強化監管。
牽頭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
責任領導:王韶華、馮軍、劉偉紅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國土局、市濕地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旅游局、市畜牧獸醫局。
完成時限:2017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三、時間步驟
核查整治工作從2016年12月下旬開始,至2017年4月底結束,分項目設施審批事項核查和整治兩個階段進行。
(一)項目設施審批事項核查階段(12月31日前完成)
市濕地局提供保護區境內項目設施清單,相關縣區及市直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本縣區、本部門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項目設施逐一核實填報,形成項目設施清單。對清理出的項目設施逐個實地核查,重點核實審批事項依據、查閱審批事項、建立整治臺賬,通過與項目設施業主座談、逐項比對等方式,確保核查全面、無錯漏。
(二)整治階段(2016年12月20日—2017年4月20日)
對所查問題提出整治意見,明確整治時限、責任單位、責任人,逐項整治落實,整治結果報市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科學組織。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甘州區、臨澤縣、高臺縣政府進一步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逐項明確責任領導、整改要求和整改時限,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整改任務,確保整改工作按期全面完成。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整治工作推進會,聽取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匯報,解決重大問題。
(二)通力協作,整體推進。甘州區、臨澤縣、高臺縣政府要抽調精干力量,靠實工作責任,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加強對整改情況的跟蹤督查。市直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合作、協同配合、整體推進,切實做到清理不留死角,整改不走過場。
(三)強化監督,嚴肅問責。加快整改進度,嚴格督促違規企業和個人按要求整改,對違法行為“零容忍”,對拒不進行整改的,嚴厲處罰,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門。對責任不落實、整改進展緩慢,在工作中推諉扯皮、貽誤工作的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整改任務不落實的縣區及部門,由市紀委、市監察局嚴肅問責。
(四)完善制度,規范管理。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落實自然保護區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央、省、市有關規定精神,加大生態保護宣傳力度,全面完善保護區監督管理制度,提升管理能力。建立與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協調聯動機制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全面加強保護區生產建設活動的審核、監管,堅決杜絕違法行為,防止問題反彈。
附件6
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生態恢復治理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及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關于開展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整改工作的通知》(甘環發〔2016〕163號)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主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扎實推進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及治理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大及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省、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自然保護區違法開發建設活動的重要批示精神,嚴格執行《自然保護區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堅持把黑河濕地生態環境保護作為張掖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命線和高壓線,切實履行政府保護生態環境的主體責任,全面開展排查清理,分類實施整治措施,著力完善監管機制,加快項目開發建設環境生態恢復治理,逐步有序解決生態環境破壞歷史遺留問題,確保不欠生態保護新帳,努力實現經濟發展、社會建設和生態保護的有機統一。
(二)治理目標
通過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有機結合,對張掖黑河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工礦用地、采石場、旅游設施、養殖場、人工池塘、攔水壩和其它人工設施等分類實施整治清理,使造成環境污染破壞的項目得到有序關停、退出和有效監管,項目建設破壞的自然植被和水系環境有明顯改善,廢棄地基本得到恢復與治理,濕地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逐步建立健全政策依據充分、規劃科學合理、開發建設有序、管理制度規范、審查監管到位的保護區環境治理保護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嚴格準入審查的原則。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嚴禁在保護區內開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開發建設活動;取締保護區采砂、采礦權審批,嚴格控制旅游設施等人為活動項目的審批,嚴禁在自然保護區建設養殖小區和人工池塘。
——堅持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分類施策的原則。依據國家和省上有關自然保護區法規及現行政策,全面開展清理,分類實施整治,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堅決整治違法活動,加大監管力度,依法規范運行。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立足于預防產生損害生態環境問題的根源,著眼于恢復治理已經出現的生態問題,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三同時”制度,在預防中及時恢復治理,在恢復治理中加強預防。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制訂完善生態恢復治理專項實施方案。按照輕、重、緩、急分期、分批對影響較大的人類活動進行綜合整治,以典型示范和以點帶面的方式,整體推進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作。
——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按照環境資源的價值規律和公共屬性,明確保護區項目企業生態保護的責權利,加大執法監管力度,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措施督促企業全面履行生態保護與恢復治理的主體責任。
三、生態恢復治理措施及責任
(一)加強粘土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一是對已經建成投產或正在建設的粘土礦產資源開發項目,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責成項目業主單位,嚴格依照項目核準時批復的項目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并結合本次現場核查制定的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務;二是對廢棄或停產多年的采砂、礦點,積極申請國家和省上的相關項目資金,由礦點所在縣區政府負責生態恢復治理。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根據礦產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現地的范圍、面積及植被分布等實際情況,采取平整覆土、河道清淤及封育等措施進行生態修復。
(二)加強旅游建設項目區生態恢復治理。對已經建成運營或正在建設的旅游開發項目,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責成項目業主單位,嚴格依照項目核準時批復的項目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并結合本次現場核查制定的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務。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根據項目建設現場實際情況,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凈化和美化周邊環境,在庫區、生活區周圍、道路兩側及旅游服務設施周邊,因地制宜,適地適樹,草、灌、花相結合,恢復植被,改善環境。
(三)加強畜牧養殖和人工魚塘生態保護和恢復治理。針對保護區存在畜牧養殖和水產養殖問題,市畜牧局負責對自然保護區的養殖場和人工魚塘的合法性進行核查,堅決取締關停無審批手續的養殖場所和人工魚塘,并由相關縣區對轄區內關停的養殖區進行原貌恢復,使濕地生態功能得到有效恢復。
牽頭單位:甘州區政府、臨澤縣政府、高臺縣政府
責任領導:王韶華、馮軍、劉偉紅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濕地局,市國土局、市畜牧局、市水務局、市旅游局、市林業局。
整改時限: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濕地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2017年4月30日前落實整改任務,全面完成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政府要切實擔負整治與生態恢復治理工作主體責任。相關縣區負責本轄區自然保護區生態恢復治理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直相關部門負責日常工作。強化“事前防范、過程控制、事后處置”的生態環境監管機制,明確和落實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與企業責任,依法監管,嚴格整治,確保實效。
(二)明確工作職責。成立由市濕地局、畜牧局、國土資源局為組長單位,市發改委、財政局、水務局、林業局、環保局和甘州、臨澤、高臺等縣(區)政府為成員單位的生態恢復治理協調推進小組,負責黑河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項目建設造成的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的規劃編制、方案制定、資金籌措、監督實施、檢查驗收等工作。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及時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格落實項目建設“三同時”制度,堅決杜絕“先污染、后治理”現象發生。建立協調聯動機制和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逐步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監管保護網絡,形成全方位、全領域保護的工作格局。同時,積極推廣社區共建共管機制,加強經常性巡查,嚴防已經關停、取締的企業、旅游、養殖場、采沙場、魚塘等人類活動死灰復燃。建立保護區相關信息共享平臺,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區環境保護管理長效機制。
(四)依法嚴肅問責。嚴格依據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強化監督檢查和執法督察,對保護區內未批先建、無證開采以及野蠻生產等各種破壞生態的違法生產建設行為一查到底,堅決整治,依法嚴厲處罰,對相關人員要追究責任。對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對管理不善、保護不力、審批不嚴的相關職能部門及其責任人,要嚴肅處理,追責到底。
(五)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爭取濕地生態修復、植被恢復和生態補助等項目,實施綜合治理,因地制宜開展濕地生態環境遺留問題的恢復治理工作,逐步有序解決歷史遺留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市縣兩級財政用于黑河濕地生態保護的預算要按照高于財政收入增幅的要求增加投入。鼓勵保護區項目開發建設環境生態恢復治理的市場行為,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研究制定各項優惠政策,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生態環境恢復與治理。
(六)深入宣傳教育。加強環境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濕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弘揚張掖黑河濕地生態文化,詮釋濕地多元價值,不斷提高全民濕地保護意識、濕地生態文化道德素質,形成保護濕地,關愛綠色,共建生態家園的強大合力。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 |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6年12月21日印發 |
共印8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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