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5〕198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
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甘州區、山丹縣、民樂縣、肅南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已經2015年12月10日市政府第7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
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地方、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切實做好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張掖段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建立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
一、主要職責
聯席會議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有關問題整改實施方案》要求開展工作。
(一)貫徹落實環保部、國家林業局和省市黨委、政府關于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審議張掖范圍內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主要工作計劃和階段性目標,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三)協調解決張掖范圍內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中涉及多個部門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促進地方、部門間加強溝通協作和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規范和強化各成員單位的履職行為;
(四)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預防和打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祁連山生態安全;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市政府主要領導兼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兼任副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市督查考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林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氣象局,甘州區、山丹縣、肅南縣、民樂縣政府,中農發山丹馬場,省森林公安局祁連山分局主要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成員單位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補。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李進軍兼任辦公室主任,馬成、聶斌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向聯席會議提出議題,通知組織會議并督促聯席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三、工作規則
(一)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
(二)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需要聯席會議研究解決的問題和事項,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匯總呈送召集人審定。
(三)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市委報告,必要時經市委同意后向省委、省政府和環保部、國家林業局報告。
(四)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由牽頭部門明確工作任務、完成時限、標準要求,市政府適時對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和安排的工作任務,加強對祁連山生態保護與建設工作中出現問題的研究,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并及時向聯席會議報告落實情況。
(二)各成員單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三)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履行工作職責,做好聯席會議籌備工作,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附件: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附件
張掖市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生態保護與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黃澤元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召集人:王海峰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盛明生 市公安局局長
閻 仲 市政府秘書長
葛永宏 市委副秘書長、市督查考核局局長
霍劍波 市政府副秘書長、國家級種子基地(張掖)管理協調領導小組執行副組長
趙開智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李進軍 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局長
伏世祖 市發改委主任
何格經 市財政局局長
周建軍 市工信委主任
馬 成 市環保局局長
蔣世興 市農業局局長
脫興福 市水務局局長
聶 斌 市林業局局長
馬永才 市畜牧局局長
牛生樂 市旅游局局長
楊興年 市安監局局長
秦述國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史錄俊 市氣象局局長
張玉林 甘州區委副書記、區長
陸思東 山丹縣委副書記、縣長
高林俊 肅南縣委副書記、縣長
張學勇 民樂縣委副書記、縣長
白志強 甘肅省森林公安局祁連山分局局長
王永軍 中農發山丹馬場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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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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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15年12月17日印發 |
共印9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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