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旅廳辦字〔2023〕36號
各市、州(蘭州新區)文化和旅游部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文旅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辦法》相關規定,根據文化、文物、出版(版權)、電影、廣播電視、旅游等領域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實際,省文化和旅游廳梳理制定了《甘肅省文化市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年版)》及說明。經廳黨組(擴大)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甘肅省文化市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年版)》及說明
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3月8日
政策解讀:《甘肅省文化市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2022年版)》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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