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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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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現將《張掖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0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張掖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關于2019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及增值收益分配情況的報告》《關于2020年度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的報告(草案)》和市財政局《關于2018年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使用情況的報告》等決議事項。討論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修訂后的《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章程》《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議事規則》和《張掖市住房公積金歸集管理辦法》《張掖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張掖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張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隸屬市政府管理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設8個科室,7個管理部。從業人員118人,其中,在編90人,非在編28人。 ??????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0年,新開戶單位115家, 凈減單位12家,新開戶職工0.40萬人,凈增職工0.14萬人;實繳單位1947家,實繳職工7萬人,繳存額12.70億元,同比分別下降0.61%、增長2.11%、增長12.25%。2020年末,繳存總額96.94億元,同比增長15.07%;繳存余額49.51億元,同比增長9.80%。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8家,與上年相同。
(二)提取:2020年,2.32萬名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8.28億元,同比增長11.84%;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65.20%,比上年下降0.24個百分點。2020年末,提取總額47.43億元,同比增長21.14%。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3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40萬元。
2020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5萬筆6.58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58%、0.98%。
2020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4.79億元。
2020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9.73萬筆86.32億元,貸款余額37.0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2.65%、8.25%、5.08%。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74.80%,同比下降3.35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4家,與上年相同。
2.異地貸款:2020年,發放異地貸款241筆6258.50萬元。2020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22457.20萬元,余額19294.19萬元。
(四)購買國債:2020年,未購買國債,未兌付國債。2020年末,國債余額0億元。
(五)資金存儲: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2.94億元。其中,活期0.29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0.12億元,1年以上定期12.43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0.10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74.80%,比上年末降低3.35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0年,業務收入15049.76萬元,同比增長8.59%。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420.70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1625.98萬元,國債利息收入 0萬元,其他收入3.08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0年,業務支出7649.05萬元,同比增長9.33%。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7122.27萬元,歸集手續費0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526.78萬元,其他0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實現增值收益7400.71萬元,同比增長7.83 %。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減少0.02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79.10 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865.0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356.61萬元。
2020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865.0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235.00萬元,未上繳1121.61萬元。
2020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703.49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8580.99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0年,管理費用支出1855.23萬元,同比增加267.11萬元,增長16.82% 。其中,人員經費1203.03萬元,公用經費205.03萬元,專項經費447.17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2020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51.05萬元,逾期率為0.95‰。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3703.49萬元。2020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77.67%,國有企業占11.61%,城鎮集體企業占1.16%,外商投資企業占0.20%,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7.8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08%,靈活就業人員占0.92%,其他占0.55%;中、低收入占99.74%,高收入占0.26%。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5.86%,國有企業占16.11%,城鎮集體企業占1.76%,外商投資企業占0.4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2.2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0.07%,靈活就業人員占0.62%,其他占2.89%;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6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45 %,租賃住房占0.11%,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4%,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7.9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占2.3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95%。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支持職工購建房30.76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30.58%,比上年下降0.81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7466.32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5.78%,90-144(含)平方米占84.18%,144平方米以上占10.04%。購買新房占92.95%(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04%),購買二手房占7.0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6.96%,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3.04%,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4.20%,30歲-40歲(含)占40.25%,40歲-50歲(含)占17.98%,50歲以上占7.57%;首次申請貸款占69.11%,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30.89%;中、低收入占99.80%,高收入占0.20%。
(四)住房貢獻率:2020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7.04%,比上年增加8.92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情況和政策實施成效。為妥善應對疫情,印發了《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做好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出臺了八項惠企惠民政策,并積極推行網上辦、掌上辦和不見面審批,切實為繳存職工解憂,為困難企業紓困。2020年,共受理審批26家單位的緩繳申請,涉及繳存職工1112人,金額655.60萬元。受理審批2家單位的降低繳存比例申請,涉及繳存職工22人,金額17.1萬元。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繳存基數比例調整:自2020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月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373元的3倍,即19119元,最低不低于2020年張掖市最低工資標準1520元。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各不高于12%、不低于5%,且保持一致。
2.繳存政策調整:一是將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月繳存基數修改為“按照本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核定”。二是對補繳住房公積金作了規定。三是明確了異地轉移公積金的,應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手續的規定。四是建立了信用管理機制,明確了繳存單位、繳存人員應對住房公積金繳存行為作出信用承諾的規定。
3.提取政策調整:一是規范了提取范圍。將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包括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和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納入了購房提取的范圍,并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出境定居”等情形納入提取范圍。二是增加了“繳存職工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規定。三是增加了租房提取公積金需滿足“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條件。四是增加了老舊住宅小區電梯增設、改造的提取情形,并明確了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個人分攤部分。五是明確了提取申請人應對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作出信用承諾,違反承諾失信將實施聯合懲戒的規定。
4.貸款政策調整:一是貸款額度實行對單、雙繳存職工差異化政策,單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3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二是明確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期間應該承擔的連帶擔保責任及懲戒措施,以此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建立打擊拒貸現象的長效機制,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時協助借款人和權利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三是規范了貸款擔保方式,主要包括住房公積金質押、個人保證擔保和房產抵押三種方式。四是明確了建立貸款信用機制及對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懲戒措施和對中心工作人員的監督管理,進一步維護了資金安全和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5.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2020年,共為13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31.88萬元用于支付增設電梯個人分攤的費用。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認真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自覺踐行群眾路線,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著力提高管理服務效能,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進一步增強。一是在已經取消 22項證明的基礎上,進一步取消要件資料4項,承諾書代替證明事項4項。二是對30項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梳理,確定“最多跑一次”服務事項20項,全流程在線填報提交和“不來即享”服務事項14項,編制了服務事項和要件資料清單,并積極引導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通過網上營業廳、手機APP、微信公眾號等渠道辦理資金匯繳、信息變更、離退休提取等24項業務。三是研究制定并認真落實《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實施方案》,個人繳存貸款信息查詢、離退休和購房提取等8項業務已實現“省內通辦”和“跨省通辦”。四是完成了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網的對接,資金匯繳、個人賬戶封存啟封和離退休提取4項業務實現了“一網通辦”。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一是加強與業務系統開發商和張掖華為云大數據中心的溝通協調,在全省公積金行業率先完成了信息系統的遷移上云工作,實現了“數據+網絡”的同步上云。二是委托開發了電子稽查整改系統和可視化大數據分析平臺,為加強電子稽查工具反饋問題的整改和提高運營決策水平提供了技術支撐。三是進一步優化綜合服務平臺模塊功能,并加快“好差評”系統建設,辦事群眾可對辦理情況進行現場評價。四是完成了個人、單位繳存信息資源目錄的編制、登記和在市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的掛載等工作,目前相關單位已能根據工作需要正常使用。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2020年,中心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財政廳、市婦聯、市愛衛會、市無償獻血辦和市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辦公室授予“省級文明單位”“全省會計工作業績突出單位”“全市婦女工作先進單位”“市級衛生單位”“無償獻血先進單位”和“綜合治稅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民樂管理部、肅南管理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榮譽稱號;甘州管理部被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張掖市婦女聯合會授予張掖市“巾幗建功先進集體”榮譽稱號;高臺管理部被高臺縣委直屬機關工委、政務服務中心評選為“共產黨員示范窗口”“2020年度優秀窗口”;市直管理部職工薛輝明被省婦聯授予“最美家庭”榮譽稱號;網絡信息管理科副科長吳睿超被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記“三等功”一次;辦公室主任鄭自立、副主任俞海元、二級主任科員曹春暉、肅南管理部副主任張騫、甘州管理部副主任王文娟5名同志受到中共張掖市委組織部嘉獎;行政執法科副科長田鳳被張掖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評為“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優秀聯絡員”;網絡信息管理科職工葸偉宇被市綜合治稅辦公室評選為“全市綜合治稅先進個人”;肅南管理部職工郝靜被肅南縣委直屬機關工委授予“優秀共產黨員”稱號;高臺管理部科員張麗麗被高臺縣政務服務中心評為“2020年度先進個人”。?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整治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當年無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七)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因違規辦理長期封存戶提取銷戶業務,臨澤管理部原主任被市紀委監委第五派駐紀檢監察組給予政務警告處分,市直和臨澤管理部6名相關工作人員由中心黨組給予批評教育和提醒談話,并在職工大會上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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