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7〕16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26日
創新管理優化服務 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
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甘政辦發〔2017〕65號),破解制約新動能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體制機制障礙,強化制度創新和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隨著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興起,以技術創新為引領,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核心,以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要素為支撐的經濟發展新動能正在形成。在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壯大的同時,技術創新供給不足、制度創新供給不夠等制約因素凸顯,迫切需要加快制度創新步伐,營造包容支持創業創新和推動傳統產業提質增效的制度環境。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中共張掖市委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的實施意見》(市委發〔2017〕18號)、《中共張掖市委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市建設的意見》(市委發〔2017〕1號)和《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張政發〔2016〕165號),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創新行政管理,促進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互動、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新動能培育與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協調互動,積極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推動存量優化升級,引領增量高端發展,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革引領。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激活市場機制,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管理模式,加快人才、金融、技術等要素市場改革,維護公平競爭,打破新主體進入市場的制度瓶頸,擴大群眾就業和創造財富新空間。
2.實施創新驅動。強化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意識,保護和激發創業創新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構建有利于激發創新活力、推廣創新成果、扶植創新業態的體制機制,促進知識和智力資源盡快實現經濟價值,加快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技術優勢的發展新格局。
3.優化服務理念。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減少事前行政審批、健全事中事后監管,優化管理服務,提升行政審批、法規調整、政策支持、標準規范、資源開放等方面政府服務的科學性、靈活性和針對性。正確處理創新發展與審慎監管的關系,秉持開放包容理念,強化風險防控,為釋放新動能創造更廣闊的空間。
4.突出融合發展。著力振興實體經濟,堅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與新興產業培育發展相結合,以提高質量和核心競爭力為中心,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利用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創造更多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新模式,促進覆蓋一二三產業的實體經濟蓬勃發展。
(三)總體目標。通過一段時間努力,形成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規律、滿足新動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環境,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環境更加完備,全社會創業創新生態持續優化,人才、技術、知識、數據資源更加豐富,基本形成有利于新供給與新需求銜接的市場機制,初步建立包容和支持創新發展的管理體系。制造業新模式、農業新業態、服務業新領域得到拓展深化,技術創新成為推動傳統產業改造提升的主要動力,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成效明顯,產品和服務價值鏈大幅提升,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新興經濟業態逐步成為新的增長點。
二、工作任務
(一)提高政府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主動適應新動能加速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需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服務意識,優化服務流程,提高服務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的快速響應能力和水平。
1.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優化對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的審批服務。適應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變化快、業態新、規模小等特點,及時將新業態、新產業納入統計調查、支持政策清單。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工商注冊便利化,推進市場主體電子化登記改革,逐步實現無紙全程電子化登記注冊;有序推進企業名稱登記制度改革,逐步實現企業名稱自主選擇,認真落實簡易注銷程序規定,破解創業者“退出難”問題。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取消不必要的行業門檻限制,消除隱性壁壘,縮短企業開辦時間,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切實解決“準入不準營”問題。通過有效的簡政放權進一步釋放發展活力,培育壯大新動能。(市工商局、市統計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認真貫徹落實《張掖市“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實施方案》(張政發〔2017〕48號),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全面實現投資項目審批事項網上辦理,加強投資項目監測監管。普及網上預約、審批、咨詢,全面實行并聯審批、陽光審批、限時辦結等制度,提高審批協同性。先行在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民樂工業園區開展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改革試點,精簡收費事項,減輕企業負擔。(市發改委牽頭負責,相關部門按職能分工負責)
2.加快法規政策標準動態調整
推進法規制度適應性變革。已經國務院、省政府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法規制度,及時抓好貫徹落實并做好宣傳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門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廢止或暫時停止實施的具體建議方案和理由,按程序報批后實施,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市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
建立標準引領推動機制。發揮企業標準、團體標準的積極作用和認證認可對標準調整的推動作用,建立企業產品標準“領跑者”制度,認真落實《甘肅省企業產品標準管理規定》(甘質監標〔2016〕35號),開展團體標準試點,推動市內社會團體制定一批引領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升級的團體標準,嚴格地方標準管理,地方標準發布并備案后及時向社會公開地方標準全文,逐步建立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與市場自主制定的標準相協調的動態響應機制。(市質監局牽頭負責)
放寬新興經濟領域政策限制。落實國家優化新經濟領域資本市場發行上市及掛牌條件的政策,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對接交易所。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支持企業掛牌上市獎勵辦法》《張掖市培育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企業擴大直接融資的意見》,推進加快上市進程。將信用評價與稅收便利服務掛鉤,全面落實取消稅收優惠審批制,將優惠政策由備案管理和事前審批,逐漸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提高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獲得感。全面深化營改增改革試點,堅決消除重復征稅,降低企業稅收負擔。(市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貫徹落實新業態的就業、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等法規政策,繼續做好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工作。指導社保經辦機構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管理、申報登記、資格審查工作,嚴格落實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的相關傾斜政策。(市人社局牽頭負責)
3.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
建立創業創新績效評價和容錯試錯機制。貫徹落實《張掖市關于持續優化中小微型企業發展環境的實施意見》(張政發〔2016〕163號),研究制定我市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建立有利于提升創業創新效率的科研管理制度體系。探索有利于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從事創業投資的容錯機制,鼓勵國有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和市級科技計劃,加大對國有企業承擔科技項目支持力度,培養國有企業科研人才。(市科技局、市雙創辦、市國資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升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服務水平。采取“一企一策”工作方法,為企業開辦和成長“點對點”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場地等全方位服務。建立健全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獎勵制度,對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效果好、用戶評價高的管理單位和網絡管理平臺運營單位,按照考核評價結果,采取后補助形式進行獎勵。加快推進科技報告制度,將科技報告納入常規科研管理,實現科研數據信息開放共享,提高科技投入效益,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面向社會開放,在產品、食品、信息安全等方面,為各類科技園、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質量技術基礎服務。(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人社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監局、市質量檢驗檢測研究院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雙創”相關改革試驗。全力推動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設,嚴格落實小微企業“五免一補”、“五獎兩補”和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兩補四獎”政策,打造各類創新創業支撐平臺,注重專業化眾創空間發展,搭建全要素、全創新鏈資源集聚的“雙創”服務平臺,探索支持創業創新的有效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市雙創辦牽頭負責)
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深入開展專利執法維權專項行動,加大專利案件查辦力度,進一步規范執法程序,提高辦案質量。開展互聯網、電子商務等新業態新領域專利行政執法,形成“依法管網、協同管網、以網管網、信用管網”的線上監管與線下管理協同配合機制。研究完善新模式新業態創新成果保護制度,探索在線創意、研發設計、眾創眾包等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新途徑。(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制度
在新興經濟領域秉承開放包容和鼓勵創新的管理理念,推動從處理具體事項的細則式管理轉變為事先設置安全閥及紅線的觸發式管理。加強協同配合、鼓勵多方參與,引導新產業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釋放經濟發展新動能。
1.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
落實以負面清單為主的產業準入制度,完善和降低新經濟準入門檻,鼓勵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進一步放開增值電信業務和基礎電信運營領域準入。研究制定加油站、加氣站、充電基礎設施、停車場市場化運作方案。充分發揮民樂縣“全省中藥材標準化生產示范縣”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發展與我市大宗道地藥材資源結合緊密的現代創新中藥,鼓勵臨床療效確切、使用年限長的院內制劑申報新藥。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向??漆t療、康復養老的高水平、專業化方向發展,逐步實行非營利性民營醫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規范支持我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共享單車發展,促進巡游、網約出租汽車新老業態相互融合,構建多樣化、差異化出行服務體系。研究制定分享經濟領域信息中介服務平臺企業的行業準入辦法,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根據教育培訓、健康醫療、交通出行等領域新業態的特征,調整優化準入標準,創新監管方式,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市衛計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按照強化信用約束和協同監管的要求,加快社會信用領域法規制度建設。探索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為基礎,整合企業生產經營、納稅繳費以及參與對外擔保、民間借貸等信息,進一步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建設。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規范市場主體誠信檔案和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公示、評價、應用、服務體系,加大失信行為曝光力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制定針對失信企業的聯合懲戒措施,增強信用管理威懾力。(市發改委、人行張掖中心支行牽頭負責)
3.探索動態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建立符合經濟發展規律的監管方式。堅持建設發展與管理管控相結合,探索適合新經濟各領域的差異化監管方式,研究制定更加包容的新業態、新模式監管措施,建立和完善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監管制度體系。用好平臺自治、行業自律等手段,搭建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橋梁,探索對跨界融合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的部門協同監管。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成線上監管與線下管理協同配合、產品質量與應用安全協同監管的體制。(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文廣新局、市商務局、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委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食品藥品醫療服務行業監管。制定《張掖市食品藥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新型診療技術臨床應用技術規范,建立適應新技術新業態發展需要的新型管理機制,規范全市醫務人員臨床診療行為,強化重點醫療技術臨床事中事后監管。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按照風險管控理念,調整監管方式,對出入境生物醫藥類特殊物品簡化審批環節,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計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風險管控體系
建立健全新興經濟領域風險預警和分析體系,強化風險處置決策機制,提高對突發風險的快速處置能力。加強對“互聯網+”等新興領域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成熟度及風險評估,及時防控風險。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加強在線、移動、大數據監管能力和隊伍建設,增強網上技術偵查、新產品檢驗檢測、金融領域新風險防范、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等技術水平。全力防控互聯網金融風險,完善金融風險應急處置體系,全面構筑金融風險“防火墻”,確保區域經濟金融健康穩定發展。(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金融辦、市委網信辦、市科技局、市商務局、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市質監局、張掖銀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
促進監管機構和社會力量相互協作,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治理結構。明確平臺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協助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的責任和義務,理順平臺企業和分享經濟體的稅收管理與服務規范,建立政企合作事中事后監管新模式。積極推行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小額消費糾紛先行賠付制度,制定《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推動建立區域消費維權機制,規范網絡交易平臺信息內容發布管理。擴大12315“綠色通道”覆蓋面,督促企業落實消費維權主體責任,推進12315“五進”工作向新消費領域延伸,推動消費維權工作關口前移。針對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問題,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經營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文廣新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政府法制辦、市委網信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激發新生產要素流動的活力
加快相關領域改革,促進知識、技術、信息、數據等新生產要素合理流動、有效集聚,充分發揮要素聚集的放大乘數效應,為培育新動能提供支撐。加速新技術新業態向傳統領域融合滲透,全面改造提升傳統動能。
1.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
探索創新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辦法,增強事業單位自主權,縣屬及以下基層事業單位承擔省級及以上項目或課題,需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可設置特設崗位,特設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完成任務后按管理權限予以核銷。建立健全科研人才流動機制,破除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科研人員從事業單位向企業單位的合理流動。落實《張掖市關于加快推進人才工作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準,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探索建立有利于國有企業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進行創客化、平臺化改造的制度,落實國有企業勞動用工備案制度,簡化國有企業職工流動審批程序。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技術工人、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條件,不受住房和居住時限的限制。建立健全有競爭力的人才吸引制度,落實好人才服務和人才引進各項優惠政策。創新體制機制,打破區域、行業、行政界線,建設一批區域性協同創新中心,促進創新要素流動。積極營造有利于創新型企業家和研究團隊成長發展的良好環境。(市人社局、市編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委、市國資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制度
按照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辦法,建設完善全市統一的電子政務網絡平臺、電子政務云平臺、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務信息服務平臺、業務協同應用平臺、政府數據開放平臺等政府信息服務體系,構建統一的標準規范體系和安全保障體系,做好政務信息資源普查,制定動態更新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加強政務信息資源統籌管理和數據共享。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和企業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嚴格的個人信息保護和大數據安全監管制度,嚴厲打擊非法泄露個人信息行為。(市政府辦公室、市發改委、市委網信辦牽頭,市直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
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機制,構建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與信息數據發布服務平臺,定期向社會發布推廣利用財政資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鼓勵企業引進優秀成果,通過全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統、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科技成果信息數據發布服務平臺和參加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等渠道,引進國內外優秀科技成果,按政府購買、產品補貼、貸款貼息、擔保融資四種轉化模式給予相應扶持。鼓勵服務機構開展各類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提升知識產權服務的專業化水平。全面貫徹落實《甘肅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支持科技創新“30條”以及張掖市“黃金19條”等優惠政策,在政策、稅收、土地等方面給予扶持。市級財政每年設立專項經費,圍繞全市重點產業組織實施科技攻關、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企業技術創新發展。進一步完善平臺服務,推動形成供求雙方互動的服務機制,為社會尤其是企業和創新者免費或低成本提供全面、高價值的信息服務。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結成新型研發組織,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市場化運作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引導科技成果對接特色產業需求轉移轉化。培育和發展科技大市場、技術轉移服務中心、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科技金融法律中介服務機構,促進不同領域開展技術交易和成果轉化。推動技術轉移服務機構開展市場化經營,支持有條件的技術轉移服務機構與社會資本合作建立投資基金,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移轉化。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投資力度,強化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的金融支持,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市科技局牽頭,市財政局、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金融辦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創新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模式
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行動。推進實施《張掖市中國制造2025甘肅行動綱要實施方案》(張政發〔2016〕164號),深入推進7大專項行動,聚焦綠色食品精深加工、有色冶金、新型煤化工、先進裝備制造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信息技術等重點領域,明確發展重點和突破方向,制定投資導向計劃,引導社會資金、資源等各類資源聚集和要素投向,在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潛力產業快速發展的同時,加快傳統優勢產業改造提升,切實提高工業投資質量,推動存量結構優化升級。深入實施“互聯網+智能制造”行動,加快工業化與信息化深度融合發展,加速推動互聯網應用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在重點領域推進網絡化研發、智能化生產、個性化定制、協同化制造,積極拓展網絡信息技術在設計、生產、運營等核心環節的深入應用,探索以開放共享為特征的產業發展新模式。(市工信委牽頭負責)
加快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現代農業示范市建設的意見》(市委發〔2017〕1號),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托,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利用互聯網提升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積極發展信息化農業、創意農業、工廠化農業。推進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把休閑農業發展與現代農業、文化創意產業發展以及美麗鄉村建設融為一體。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商務局、市建設局、市文廣新局、市旅游局、市發改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推進“互聯網+流通”行動計劃。加快建設跨行業、跨區域的物流信息服務平臺,鼓勵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積極利用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積極推動郵政業與運輸企業合作,促進運郵融合發展。引導市內流通企業應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開展線上線下全渠道營銷,推進流通創新發展和實體商業轉型升級。實施快遞“下鄉”工程,推行農村郵政資源向快遞企業開放共享,下沉帶動農村消費。加強與國內知名電商平臺合作,支持企業和地方共建線上地方特色館(商城),提升張掖農產品和特色產品網絡知名度,擴大銷售規模。著力培育本土電商平臺,重點支持全市電商企業(平臺)加快發展。積極探索“互聯網+文化”等經營模式,搭建張掖特色文化創意產品線上平臺,培育以數字技術為載體的文化產業,拓展文化發展空間,加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絡服務能力。(市商務局、市郵政局、市文廣新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支撐保障機制建設
適應新動能培育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新規律和新趨勢,在組織保障、政府采購、金融支持、統計分析等方面,完善扶持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機制,促進新產業新業態健康發展。
(一)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保障。優化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資源配置,將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監督職責明確到市、縣(區)相關部門,健全新興經濟領域協調機制,落實培育新動能相關政策措施。各縣區、各部門要積極研究涉及本縣區、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按照國家和省上相關領域培育壯大新動能的工作方案,細化制定工作推進計劃,優化新產業新業態的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資源配置;要加強對新動能發展的輿論宣傳,引導正確認識、回應社會關切、營造健康發展環境。(市發改委、市編辦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
(二)落實采購等支持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財政部制定出臺的創新產品和服務采購支持政策,加大對初創企業提供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采購力度。探索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擴大前沿領域創新產品和服務的率先示范應用。嚴格執行招投標條例,不得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的招投標活動中增加企業經營年限、注冊資金等資質要求,逐步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堅持以醫療保險基金總額預算為基礎,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付費方式。制定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支持鼓勵醫藥創新,支持通過采用性價比高、療效確定的創新藥物降低醫療費用,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大力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創新方式支持全市有競爭力的新技術、新產品“走出去”。積極引進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我市設立分部、區域總部和物流配送基地。推動本土電子商務平臺、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向全國范圍拓展業務。(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引導基金等金融支持措施。進一步完善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激勵和引導創投基金加大對新興經濟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各類政府引導基金和投資基金,吸引金融資金、創投資金、社會資金進入新興經濟領域。引導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大對新興經濟企業股權、債權融資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抓好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工作,切實解決好制約小微企業發展的融資難問題。引導銀行加強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創投公司、知識產權服務平臺等機構合作,為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融資服務方案。(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辦、市發改委、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張掖銀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建立完善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統計調查和監測分析制度,強化新產業新業態數據搜集、處理、發布和共享。按照國家統計局統一安排部署,實施《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報表制度》,圍繞新動能、新經濟、新發展、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雙創”等方面開展統計調研,探索研究新經濟統計調查內容和方法,加強對分享經濟等新興經濟活動的核算,科學測算評估新興經濟活動在經濟增長、資源節約、勞動就業、收入稅收等方面的貢獻,及時發布有關新興經濟活動發展指標,提供趨勢性數據和預警分析支撐。(市統計局牽頭負責)
各縣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和充分認識加快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認真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密切協調配合,切實把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動力,加快推進新舊動能接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