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2015年12月18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正明主持召開市長辦公會議,研究部署調整價格調節基金補貼蔬菜直銷店相關事宜,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F將會議研究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會議認為,近年來國家發改委和省發改委先后出臺了《關于充分發揮價格職能作用進一步推進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2〕644號)和《關于努力推進農副產品直銷店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甘發改價調〔2012〕1242號)等文件,其核心目的是降低農副產品生產經營成本,保障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穩定,是一項普惠性制度。
會議指出,我市嚴格按照《甘肅省價格調節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關于推進農副產品直銷店建設方面做了有益的實踐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體工作中也暴露出補貼渠道不盡合理、體制機制不順等方面的問題。為此,市政府第64次常務會議研究確定:“調整價格調節基金使用方式,將價格調節基金直接補貼到城市低保困難家庭,不再補貼蔬菜直銷店”。這次調整,符合國家和省上保障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穩定的根本出發點,符合我市低收入群體生活需要,能夠最便捷、最有效、最實惠地將黨和國家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實到人民群眾特別是生活困難的群體中。
會議確定:
一、市財政局牽頭、市物價局配合,籌措市級價格調節基金158萬元,下達各縣區(其中甘州區68萬元、臨澤縣14萬元、高臺縣15萬元、山丹縣18萬元、民樂縣20萬元、肅南縣23萬元),由縣(區)統籌安排使用價格調節基金。各縣(區)要按照每人300元的標準,從價格調節基金統籌資金中為城市低保全額保障對象發放生活困難價格補貼。此項工作由市物價局、民政局牽頭督辦,2015年12月底前落實到位。
二、從2016年開始,市、縣(區)不再直接安排價格調節基金補貼蔬菜直銷店。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通過降低流通環節成本、減免相關費用、拓展經營范圍、提高服務質量、增加銷量等措施,促進已確定的蔬菜直銷店平穩發展。
三、市、縣(區)發改、物價等部門要做好政策調整的宣傳引導工作,確保政策調整平穩過渡,維護社會穩定。
出 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