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2014年4月29日,副市長余鋒主持召開市長辦公會議,專題研究祁連路道路建設征地拆遷相關事宜。會議聽取了相關部門的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管局、市城投公司、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蘭州廣宇公司、美聯地產、市環保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甘州區長安鄉政府及區屬相關單位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F將會議研究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會議認為,祁連路道路建設項目自實施以來,及時成立了“祁連路道路建設征地及拆遷安置工程指揮部”,定期召開工作例會,通報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建設中要求拆遷的建筑物、通訊、電力等設施,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相關部門、單位加強組織領導,列出拆遷日程表,狠抓工作任務落實,前期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由于該地段需拆遷的建筑物、土地權屬性質復雜,涉及民族宗教問題,影響了拆遷工作的整體進度及項目的順利實施。會議要求,甘州區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明確責任,主動加強協調配合,切實解決好工程建設中的實際問題,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會議研究討論了有關具體問題,會議確定:
1.甘州區政府負責于2014年5月4日發布祁連路房屋征收決定公告。
2.市城投公司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甘州區政府及甘州區國土局、民政局等相關部門、單位配合,盡快落實穆斯林墓地搬遷用地,由市城投公司具體負責搬遷;穆斯林墓地搬遷后區國土資源局負責南一路道路兩側的土地儲備工作。
3.甘州區政府責成長安鄉政府和區國土局完成河滿村九社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農民房屋的拆遷安置工作。南二環路沿路的張學斌房屋于5月中旬前簽訂拆遷補償協議。
4.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牽頭,市房管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等單位抽調專人配合,完成祁連路道路紅線內國有土地上剩余私房及市畜牧局家屬樓、信合家屬樓的搬遷、補償安置。
5.市房管局牽頭,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市規劃局配合,摸清美聯國際住宅小區和廣宇嘉園項目用地內搬遷安置情況,將其納入棚戶區改造政策范圍,具體以實際搬遷安置數為準。
6.市規劃局牽頭,蘭州廣宇公司配合就清真寺和三大院用地整合和整體遷建問題與清真寺寺管會再對接,盡快達成清真寺遷建協議。
7.甘州區房管局負責完成祁連路道路拆遷范圍內所管公房搬遷安置工作。市城投公司提供搬遷房源的,由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按評估價給市城投公司予以補償;區房管局安排房源的,由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按重置成本價給區房管局予以補償。
8.由美聯地產公司負責,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配合完成飲馬河河道和明渠的清淤工作。
9.祁連路道路配套建設的供水、供熱管網資金由市市政公用事業管理局積極與相關部門銜接列入工程預算并在設計中予以落實。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