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4〕26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現將修訂后的《張掖市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張政辦發〔2010〕239號文件印發的《張掖市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3月4日
張掖市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第一章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草原火災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做好草原火災的預防和生態恢復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草原生態環境資源。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防火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甘肅省草原防火辦法》、《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張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張掖市境內除林區和城市市區外一切草原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及災后草原恢復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平戰結合、常抓不懈的原則。
1.5 草原火災分級
根據草原火災的范圍和損失程度,依照國家統一標準,草原火災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5.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Ⅳ級)草原火災:
(1)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
(2)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1.5.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Ⅲ級)草原火災:
(1)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4)超過24小時尚未撲滅的;
(5)位于省區交界地區具有一定危險性的。
1.5.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Ⅱ級)草原火災:
(1)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4)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區交界區域危險性較大的;
(5)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
1.5.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草原火災:
(1)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
(3)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4)距重要軍事目標和大型軍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足1公里的;
(5)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的;
(6)需要國家支援撲救的。
上述關于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
2.1 草原防火指揮部
市、縣(區)成立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草原火災的防范和應對工作。張掖市草原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對應副主任和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張掖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公安局副局長、武警張掖市森林支隊支隊長擔任,成員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張掖軍分區、武警張掖市消防支隊、武警張掖市森林支隊、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畜牧獸醫局、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文廣新局、市政府新聞辦、市安監局、市旅游局、市氣象局、蘭州鐵路局張掖車站、張掖農墾公司、中牧山丹馬場、甘肅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張掖管理處、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張掖甘州機場管理有限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畜牧獸醫局局長擔任。
2.2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安排部署全市草原防火工作。
(2)組織、協調、指揮較大及以上級別草原火災應對工作;協調解決涉及各行政區域之間、地方與駐地單位之間草原火災撲救的重大事宜,指導和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3)組織制定市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和停止實施應急響應。
(4)協調落實草原火災撲救經費,根據防火需要,協調解決重點草原防火區、受災地區防災救災資金、物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問題。
(5)落實有關領導關于草原火災撲救的批示、指示;根據火情,向市政府、省草原防火指揮部有關部門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6)研究處理其他有關草原防火的重大事宜。
2.3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貫徹執行市政府、市草原防火指揮部關于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決定。
(2)及時匯總、核查、報告草原火災和應急工作情況,提出啟動、變更和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
(3)提出草原防火工作計劃,落實草原防火的具體工作。
(4)在草原防火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
(5)及時收集、反映與草原火災有關的預測預報信息。
(6)代表市草原防火指揮部實施草原防火監督檢查,了解和督導重點草原防火區縣(區)政府落實草原防火工作措施。
(7)督促縣(區)定期開展防火隊伍專業培訓和防撲火實戰演練。
(8)推廣科學合理的災后草原植被恢復技術。
(9)負責全市草原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和草原防火設備、車輛等防災救災物資的儲備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10)組織各縣(區)政府及牧場、有關部門進行草原火災的調查等事宜。
(11)組織對火情和撲火救災情況的新聞發布。
(12)負責市草原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第三章 信息監測與報告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草原火情預警信息主要來源于衛星監測、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監測和各縣(區)值班報告,氣候信息由市氣象局負責提供。如需飛機監測火場,由市政府提出請求,報省政府聯系省軍區協調支援。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的日?;鹎楸O測組織工作機構。進入防火期(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要加強值班工作,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值班。
3.2 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草原火災,必須立即向當地草原防火機構或政府報告。草原火災報告必須及時、準確,按照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就近就地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經緯度)、估測面積、地理氣象狀況、發展趨勢和威脅情況、重要設施分布情況、撲救情況等。
縣(區)草原防火指揮部接到草原火災報告后,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3.3 預警預防行動
各縣(區)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劃定草原防火責任區,建立草原防火應急責任制度和聯防制度,完善草原防火監測制度,加強草原防火設施建設,設立草原防火隔離帶。組織經常性的草原防火應急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的草原防火意識。
3.4 預警分級
根據草原火災的發生情況及發展態勢,確定預警級別。依照國家統一標準,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依次用藍、黃、橙、紅四種顏色標示。
3.4.1?、艏墸ㄋ{色)預警
由縣(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信息。
3.4.2?、蠹墸S色)預警
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信息。
3.4.3?、蚣墸ǔ壬╊A警
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布Ⅱ級預警信息。
3.4.4?、窦墸t色)預警
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Ⅰ級預警信息。
第四章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對應草原火災分級,草原火災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2 響應程序
分級響應。Ⅳ級響應由事發地縣(區)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Ⅰ級響應由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2.1?、艏夗憫?/p>
達到Ⅳ預警標準的,由事發地縣(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研判認定,并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同時向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2.2?、蠹夗憫?/p>
達到Ⅲ級預警標準的,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研判認定,并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同時向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2.3?、蚣夗憫?/p>
如我市在Ⅱ級響應范圍內,按照《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求開展工作。
4.2.4?、窦夗憫?/p>
如我市在I級響應范圍內,按照《國家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省草原防火指揮部的要求開展工作。
4.3 響應措施
4.3.1?、艏夗憫胧?/p>
(1)做好火情監測,掌握火情動態,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2)督促火災發生地縣(區)積極響應,迅速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開展撲火指揮工作。
(3)對撲救工作做出總體部署,傳達落實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4)根據火情,派督導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縣(區)做好撲火工作。
(5)根據火情及各縣(區)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申請,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協調相關物資儲備庫做好草原火災救援物資的調用準備工作。
4.3.2?、蠹夗憫胧?/p>
(1)迅速成立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開展撲火工作。
(2)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迅速對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評估,包括草原過火面積、財產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火源的現狀、火災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援裝備與隊伍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3)對撲火工作做出總體部署,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進行應急部署,督促縣(區)迅速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
(4)派督導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縣(區)做好撲火工作。
(5)根據火情及縣(區)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申請,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批準調用草原防火儲備庫物資。根據需要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協調組織跨縣(區)、跨部門的草原防撲火聯動工作。
(6)必要時建議市政府召集有關部門研究火災撲救的緊急措施,調動撲火人員,調撥撲火經費和物資。
(7)與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等單位聯系,做好火情監測。
4.3.3?、蚣夗憫胧?/p>
按照《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求開展工作,并采?、蠹夗憫黜棿胧?。
4.3.4 I級響應措施
按照《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要求開展工作,并采?、蠹夗憫黜棿胧?。
4.4 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響應
處置草原火災具有高度危險性和時效性。當突發草原火災時,根據草原火災發展態勢,實行分級響應,所在地縣(區)政府要立即向各有關應急工作部門和單位預警,并立即組織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和牧區職工群眾進行撲救。無論啟動何種級別的預案,撲救工作均由火災發生的縣(區)政府負總責。
4.5 撲火組織和力量
4.5.1 撲火組織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較大火情報告后,要立即核實起火地點、時間、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撲救組織情況,繪制火場態勢圖、撲火兵力布防圖,提出處置意見。必要時建立市級撲火前線指揮部,依據撲火預案進行規范化調度和科學指揮。
4.5.2 撲火隊伍
肅南、山丹、民樂縣政府要成立專業撲火隊伍。撲火隊伍以地方專業撲火隊伍為主,義務撲火隊和公安消防部隊相結合,由市、縣(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就地就近調動。
4.6 信息報送
當發生Ⅰ、Ⅱ、Ⅲ、Ⅳ級草原火災,事發地草原防火主管部門要立即逐級上報,甘州區草原防火指揮部在1小時內,其他縣草原防火指揮部在2小時內報告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立即報告市政府,并通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
威脅林區的草原火災,通報林業部門;省區、市州邊界附近的草原火災,通報相鄰省區、市州民政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門。
4.7 應急通信
火災發生后,利用公共網絡、衛星電話、現場傳輸系統等,實時獲得草原火災現場情況,確?;馂默F場信息及時傳遞到指揮部辦公室。
4.8 安全防護
火災發生地政府負責組織動員受草原火災威脅居民以及其他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撲火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同時做好牲畜和財產轉移等安全防護工作。
4.9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區)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接到火災報告后,立即組織當地軍民撲救。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
撲救草原火災,不得動用未成年人、孕婦和殘疾人參加。
4.10 氣象服務
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與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氣象臺等單位加強聯系,做好火情監測,實施衛星動態監測預報火場火情狀況,并及時傳遞火場氣象衛星資料?;饒龅貐^的天氣預報,由市氣象局指導縣(區)氣象臺(站)負責提供。在具有氣象條件的情況下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4.11 新聞發布
必要時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按照實事求是、把握適度、及時全面的原則,向社會發布火災及撲救情況。
4.12 應急結束
草原火災被撲滅、人員撤離火場后,在無次生火、暗火等余火的情況下,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后提出終止應急工作建議,由響應啟動原機構決定結束應急響應。
第五章 后期處置
5.1 善后事宜
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做好傷病員的及時醫治。災后重建、有關人員的補償和獎勵、撲救火災中犧牲人員的撫恤和褒揚、受傷人員的救治、社會救濟等善后工作由市、縣(區)政府按有關規定辦理。
5.2 火災調查和總結
火災結束后,由縣(區)草原防火主管部門對人員傷亡、受災草原面積、受災畜禽種類和數量、受災珍稀野生動植物種類和數量、草原建設與保護工程以及物資消耗和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統計,對草原火災給農牧民生活、農牧業生產、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總結,報市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建立專門檔案。
草原監理部門負責制定災后火案調查方案,報請公安部門審定后協助開展火災案件的偵破。
草原技術推廣部門負責制定災后草場恢復和草原改良的技術方案;畜牧服務機構協助做好家畜轉移中的疫病防治和檢疫。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物資保障
根據我市草原防火的實際需要,繼續加強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實物資儲備。
6.2 資金保障
各縣(區)財政部門積極籌措安排草原火災應急所需經費;市財政局、市畜牧獸醫局積極向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申請國家牧業生產救災緊急補助資金。
6.3 技術保障
運用草原防火綜合管理系統和草原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火場實況跟蹤系統;聯合氣象部門建立和完善草原火災遙感監測、草原火險預報預警系統;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預測預報系統,制定和完善草原火災撲救技術規程;組建監測預警、工程技術、災害評估、撲火指導和綜合應急的草原防火專家組,為防撲火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開展草原防火宣傳,提高群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火期內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氣象預報中應加入草原火險等級預報。
加強對草原防火指揮人員、草原防火專職人員以及草原防火專業、兼職撲火隊伍和群眾撲火隊伍的培訓,每年進行不少于兩次撲火集中培訓和撲火演練。
6.5 緊急避難場所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隔措施,開設足夠的防火隔離帶,確保駐地居民安全。當地政府要制定緊急疏散方案,安排緊急避難場所,確保發生草原火災時的群眾生命安全。
第七章 附 則
7.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解釋。
7.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
1.張掖市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略)
2.張掖市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