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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辦發〔2013〕24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為幫助城鄉貧困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解決醫療困難、減輕經濟負擔,進一步加強城鄉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2013年9月2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城鄉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甘政辦發〔2013〕145號),在2012年對全省58個貧困縣農村貧困家庭患7種重特大疾病的患者提高醫療救助標準基礎上,將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病種由7種擴大到26種并覆蓋全省城鄉困難群眾,實行即時結算服務?,F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救助范圍
全市6個縣區中,農村五保供養、城鄉低保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當地低保標準150%的其他困難家庭中,患有兒童先天性心臟病、兒童急性白血病、兒童腦癱、重度精神病、乳腺癌、宮頸癌、老年性白內障、血友病A、慢性粒細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唇腭裂、耐多藥性肺結核、中重度神經性耳聾(聽覺植入)、苯丙酮尿癥、兒童尿道下裂、肝癌(器官移植除外)、胰腺癌(器官移植除外)、終末期腎病、Ⅰ型糖尿病26種重特大疾病患者。
二、救助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26種重特大疾病患者,按以下標準給予醫療救助。
(一)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兒童簡單先心病及兒童單純性先天性心臟?。壕戎鷺藴士刂圃?.5萬元內。
(二)兒童急性白血病患者(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兒童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屬民政部規定的可治愈或臨床療效明顯病種):救助標準控制在6萬元內。
(三)腦癱兒童患者(在全省選擇可通過手術臨床療效明顯的腦癱兒童進行手術治療):救助標準控制在1.2萬元內。
(四)臨床療效明顯的五類重度精神病患者(屬民政部、衛生部規定的可治愈的抑郁癥、狂躁型、焦慮型、強迫性神經官能癥、創傷性應激反應型精神病人):救助標準控制在0.8萬元內。
(五)乳腺癌患者:救助標準控制在1.3萬元內。
(六)婦女宮頸癌患者:救助標準控制在1.5萬元內。
(七)老年性白內障患者:救助標準控制在2000元內。
(八)血友病A:救助標準控制在1.2萬元內。
(九)慢性粒細胞白血?。壕戎鷺藴士刂圃?萬元內。
(十)肺癌:救助標準控制在2.1萬元內。
(十一)食道癌:救助標準控制在2.1萬元內。
(十二)胃癌:救助標準控制在2.1萬元內。
(十三)甲亢:救助標準控制在0.6萬元內。
(十四)急性心肌梗塞:救助標準控制在1.5萬元內。
(十五)腦梗死:救助標準控制在1.5萬元內。
(十六)結腸癌:救助標準控制在2.4萬元內。
(十七)直腸癌:救助標準控制在2.4萬元內。
(十八)唇腭裂:救助標準控制在0.9萬元內。
(十九)耐多藥性肺結核?。壕戎鷺藴士刂圃?.5萬元內。
(二十)中重度神經性耳聾(聽覺植入):救助標準控制在3萬元以內。
(二十一)苯丙酮尿癥:救助標準控制在0.6萬元內。
(二十二)兒童尿道下裂:救助標準控制在0.45萬元內。
(二十三)肝癌(器官移植除外):救助標準控制在3萬元內。
(二十四)胰腺癌(器官移植除外):救助標準控制在3萬元內。
(二十五)終末期腎?。壕戎鷺藴士刂圃?萬元內。
(二十六)Ⅰ型糖尿?。壕戎鷺藴士刂圃?.9萬元內。
三、救助方式
(一)定點診療。甘肅省人民醫院、蘭州大學第一醫院、蘭州大學第二醫院、甘肅省中醫附屬醫院、甘肅省中醫院、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蘭州市中醫腦病康復醫院、蘭州市精神病康復醫院、天水精神病醫院、張掖市人民醫院、張掖市中醫醫院共12家醫院為全市對26種重特大疾病診療的省市級定點診療醫院。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市民政局、衛生局與張掖市人民醫院、張掖市中醫醫院簽訂重特大疾病診療協議。
1.甘肅省人民醫院:除重度精神病外,其余25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2.蘭州大學第一醫院:26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3.蘭州大學第二醫院:除腦癱兒童患者、耐多藥性肺結核、苯丙酮尿癥外,其余23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4.甘肅省中醫附屬醫院:除耐多藥性肺結核外,其余25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5.甘肅省中醫院:除重度精神病、耐多藥性肺結核、中重度神經性耳聾、苯丙酮尿癥外,其余22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6.蘭州軍區蘭州總醫院:除耐多藥性肺結核、苯丙酮尿癥外,其余24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7.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除重度精神病、耐多藥性肺結核、苯丙酮尿癥外,其余23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8.蘭州市中醫腦病康復醫院:診療兒童腦癱、重度精神病、腦梗死、中重度神經性耳聾(聽覺植入)4種重特大疾病。
9.蘭州市精神病康復醫院:診療重度精神病。
10.天水精神病醫院:診療重度精神病。
11.張掖市人民醫院:除兒童急性白血病患者、腦癱兒童患者、重度精神病、血友病A、慢性粒細胞白血病、中重度神經性耳聾、苯丙酮尿癥外,其余19種重特大疾病均可診療。
12.張掖市中醫醫院:診療老年性白內障、甲亢、腦梗死、Ⅰ型糖尿病4種重特大疾病。
(二)按照就近診療的原則,重度精神病、老年性白內障、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Ⅰ型糖尿病等患者在市定點診療醫院就診,其余重特大疾病患者可直接到省級診療醫院就診。凡經診斷需要治療的患者,本人持身份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低保證(農村五保供養證或縣區民政局與扶貧辦共同開具貧困證明),到診療醫院進行診療。醫院核對上述證件后,必須進行必要的診斷并記錄備案,直接實施診療,不得收取押金。
(三)患者在醫院診療時應填寫《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一式3份,民政部門2份,定點醫院1份,見附件1),由診療醫院在接收診療后,向省級或市級民政部門轉報救助申請。
(四)對需要轉診的重度精神病、老年性白內障、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Ⅰ型糖尿病等患者,由接診的定點診療醫院和市民政局開具證明,方可轉診到上一級診療醫院進行治療。
(五)市民政部門收到《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材料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核定救助金額,并簽署救助意見后反饋診療醫院。診療醫院根據患者病情和治療方案,填寫《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患者備案表》(見附件2),與市民政部門簽署救助意見的《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共同作為結算依據。
(六)患者診療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進行報銷,如果患者診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基本醫?!保┮幎ū壤龍箐N和大病醫療保險補償后,未超過本實施意見救助標準的,由診療醫院先行全額墊付;超過本實施意見規定救助標準的,由診療醫院先行墊付標準內部分,超出標準的費用由診療患者出院時自行支付;超出衛生部門確定病種最高治療限額的,由各級醫療機構承擔。
(七)沒有參加“基本醫?!钡幕颊咴\療,只能在本實施意見規定救助限額內享受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
四、結算方式
(一)對上述26種重特大疾病,各定點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
(二)符合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廳等6廳局《關于印發〈甘肅省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甘發改社會〔2013〕536號)規定屬于大病保險范圍的,由承辦大病保險的商業保險機構實施大病保險補償。
(三)診療醫院憑《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和《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患者備案表》及相關票據,統計接受治療人數、核算治療費用,與“基本醫?!苯Y算并實施大病保險補償后,每月向市民政局核報墊付的救助費用。
(四)市民政局要于每年6月和11月與市級診療醫院結算診療費用;市民政局在每年5月底和10月底之前,將26種重特大疾病救助資金匯總上報省民政廳審核。省民政廳對救助結算資金進行統一審核匯總后,將用款計劃報省財政廳并下達我市。省財政廳依規定對用款計劃審批后,將預算指標下達省民政廳,由省民政廳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將資金撥付省級診療醫院,并辦理年終決算,市民政局依據省民政廳審核結果,通過市財政局從省級下達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及時予以支付。
五、工作要求
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病種擴大到26種并覆蓋全市城鄉困難群眾,從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實施。有條件縣區和診療醫院要積極開展“一站式”醫療服務,逐步實現“基本醫?!?、大病保險與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市、縣(區)民政、財政、人社、衛生、扶貧等部門和診療醫院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診療服務和大病救助工作。
(一)明確工作職責。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醫療救助主管部門作用,做好醫療救助的審核、審批、結算以及協調組織工作;財政部門依據民政部門的意見,及時審核撥付醫療救助資金,并加強對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人社部門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工作,加強醫保資金管理與監督,按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標準及時結算;衛生部門要做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服務管理工作,加強對診療醫院的管理、監督、檢查,按新農合補助標準及時結算;大病保險機構按政策要求及時實施大病保險補償;扶貧部門配合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二)強化監督檢查。市民政局要會同市衛生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醫療專家和審計、專業評估機構等對患者診療進行抽樣檢查評估,視診治進展情況,適時公布患者康復的數量、效果和經費使用情況。要通過低保信息、扶貧信息及患者診療病案,對患者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進行核實,發現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享受醫療救助的資格,一切醫療費用由患者自付;若診療醫院自作主張診療的,一切責任由醫院負責。凡發現經辦人員偽造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套取救助資金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介,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普及,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和掌握重特大疾病的醫療救助政策,確?;加?6種重特大疾病的困難群眾得到及時、合理、有效的醫療救助。
附件:1.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略)
2.甘肅省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患者備案表(略)
3.甘肅省重特大疾病定點醫院治療最高限額(略)
4.張掖市重特大疾病市級定點醫院治療最高限額(略)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