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發〔2013〕7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隨著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不斷深化,在農村危房改造等各項惠農政策的強力支持下,全市農村住宅建設勢頭迅猛,小城鎮建設發展迅速,有力推進了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進程。為使農村小康住宅建設穩步推進,科學引導農民建設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小康住宅,強化規劃主導作用,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優化農村生活環境,改善農民居住條件,進一步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規劃管理
要充分認識規劃在農村小康住宅建設中的“龍頭”作用,把規劃作為加快發展的藍圖和加強管理的依據,始終堅持規劃先行,用科學合理的規劃指導各項建設行為,做到先規劃、后建設,沒有規劃不建設。農村住宅建設規劃要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凸現特色、節約用地、建新拆舊”的原則,優化提升空間布局,一步到位、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和鄉村風貌,體現科學性、合理性、前瞻性。各縣(區)要對已經批準但尚未進行建設的農村住宅社區修建性規劃進行重新評審,合理確定規劃條件,嚴格完善各項規劃指標后再行批準建設。農村住宅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禁小康住宅建設占用基本農田。要完善縣(區)域村鎮規劃體系,啟動新一輪鄉鎮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修編),同步編制鄉村產業發展規劃,今年全市要率先完成100個小康住宅示范建設村莊規劃編制或修編工作,各縣(區)要高度重視,及早組織,靠實責任,籌集經費,確保順利完成任務。村莊建設規劃完成后要通過村民大會討論、組織有關規劃設計專家評審,經縣(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規劃未經批準一律不準進行建設。農村小康住宅建設規劃中,一要提高多層住宅樓建設的標準和條件。多層住宅樓建設要嚴格按照300戶和3萬平米以上連片建設的規模進行,禁止零星布點,分散建樓,盡量向城市、小城鎮、集鎮、中心村集中,鼓勵城郊村莊建設多層住宅,限制川區集鎮和中心村之外建設多層住宅,禁止邊遠鄉村、山區和牧區建設多層住宅,鼓勵農村建設兩層以下住宅,引導村民合理建設各具特色的社區。二要突出“兩線”改造的特色。在旅游景區沿線可選擇建設與景點景區建筑相協調、凸現濃厚地方特色的住宅;在公路沿線、黑河濕地沿岸可選擇建設彰顯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具有鄉村文化風格的二、三層單元復合式住宅。三要在開發區、示范園區及周邊可選擇建設突出和諧發展理念和彰顯自然生態文明的生態庭院式住宅。規劃管理部門要加強規劃監管,加大規劃巡查,切實維護規劃管理的嚴肅性,提升村鎮規劃管理水平。
二、完善審批程序
要嚴格審核程序,完善審批制度,規范建設行為。農村小康住宅建設要采取村民申請、村社核報、鄉(鎮)初審、縣(區)審批的辦法逐級把關,嚴格按審批程序逐級報批。發改部門要對農村多層住宅項目進行登記備案;國土部門要按照“一戶一宅”的政策,嚴格審核用地手續,簽訂建新拆舊復墾協議;規劃部門要做好村莊規劃的編制、審查、實施和管理工作,嚴格按照規劃條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水務部門要加強監管,嚴格審核農村地源熱泵取水許可證的發放;建設部門要把農民自建兩層以上,投資3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300平方米以上的農村住宅,全部納入建設工程管理范圍,辦理建筑工程開竣工相關手續。農村小康住宅建設中要優化服務環境,簡化辦理程序,加快辦事效率。市直相關部門要跟蹤督辦,加強指導,嚴格管理制度,確保程序規范。
三、落實群眾參與
在農村小康住宅建設中,要始終堅持農民的主體地位,充分尊重農民意愿,不搞強迫命令。所有小康住宅建設中,從建設模式、建設標準、工程監督等方面,都要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參與民主討論,研究決定。要讓群眾自己從多層住宅樓、兩層住宅、集中連片平房、生態移民定居、游牧民定居、原地拆舊建新等模式中選擇適合自己的建設模式。在住宅建設中要克服生活社區化就是樓房化的思想,要大力倡導農民就地改造,建設平房和二層樓房相結合的社區,不搞花架子,不搞一刀切,不搞統一標準,要建設與當地地域特色、自然風光、鄉風民俗、歷史傳統、民族文化等有機結合的農宅。要把農村住宅建設與城鎮化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要提倡農民根據自身經濟條件進行建設,積極引導農村住宅小區向小城鎮、集鎮集中,努力做到小城鎮、集鎮與居住小區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資源共用。鄉(鎮)村兩級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決策監督機制,做到決策科學,程序合法,過程公開,結果公正??h(區)要嚴格控制建設標準,因地制宜進行改造,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在市、縣(區)城區購房,引導有住樓意愿的農戶向集鎮、中心村集中,不得強行組織近年來已翻建磚木、磚混結構平房的農戶修建樓房。
四、突出節約用地
認真貫徹落實土地基本國策,農民小康住宅要盡量利用荒灘荒山、舊宅基地、閑散空地;堅持能占劣地的不占好地,能占荒地的不占耕地,高效節約集約用地。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村社開展小康住宅建設。小康住宅建設必須符合農村住宅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凡今后審批農村小康住宅特別是多層住宅建設一律不得占用耕地,對不符合規劃和占用基本農田建設小康住宅的用地,一律不予審批。凡不具備小康樓建設的村社,鼓勵農戶在原址改造、翻建或新建住宅,原則上不再審批新的宅基地。凡統一納入小城鎮和中心村規劃建設的小康住宅樓,必須嚴格落實“一戶一宅”的政策規定。在審批新宅基地時,農戶與村社、村社與鄉鎮政府必須逐級簽訂“建新拆舊”復墾協議,規定復墾時限,并實行繳納復墾保證金制度,復墾保證金按房屋重置價的30%繳納。對不按期復墾的農戶,其新的宅基地使用權不予發證,復墾保證金也不予退還。要順應農村住宅社區化的需求,結合土地分等定級,適時制定辦法,加快出臺農村小康住宅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登記制度,為農戶辦理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
五、加強配套設施建設
基礎設施是村鎮建設的基石和根本,各縣(區)要把加強村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村鎮服務功能作為推進農村住宅建設的重點任務來抓,堅持分類指導與典型引路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相結合,梯級發展,全面帶動,綜合配套,先地下后地上,加快村鎮基礎設施建設步伐。要切實加大對農村道路、供水、供熱、排污、垃圾處理、電網、通信等基礎設施和教育、文化、衛生等事業的資金投入力度,不斷加強村鎮公共設施和公益設施建設,并做好養殖小區、財產棚、農機具棚等設施的配套建設。特別是要進一步做好農村住宅樓小區供熱和污水處理的配套管理,凡采用地源熱泵供暖的,必須按照規范要求配置回水井,并達到同層取水同層回灌,按規程運行。對達不到規范要求的,水務部門要吊銷取水許可證,建設部門不予竣工驗收。污水處理要結合農村實際,選擇厭氧池、氧化塘、穩定塘、小型人工濕地、無動力(微動力)等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建設生活污水處理站,實現農村生活污水達標排放。禁止采取挖滲水坑的方式排放污水。在鄉鎮、村推行垃圾統一收運制度,在各居民點設置垃圾收集點,邊遠村莊設立符合環保要求的簡易垃圾填埋場,專人負責收運填埋,逐步建立村社收集、鄉鎮運輸、縣(區)處理的環衛作業機制,實行垃圾集中填埋作業。同時,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千方百計解決基礎設施配套資金困難的局面。要抓好各項支農、惠農政策的落實,積極協調整合有關農村道路、電網改造、人飲工程、通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項目和資金配套建設。要逐步建立財政補助制度。市縣(區)財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用于小康示范村莊的設施配套補助。發改、建設、環保、水務、交通等部門要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補助資金,用于小康示范村莊基礎設施配套建設。
六、加強工程質量管理
各縣(區)要堅持“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針,不斷加強對農村住宅樓建設質量的監管,對工程實施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確保萬無一失。要嚴格遵守“四制”(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落實項目部制度和項目經理在崗制度,強化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確保工程質量安全;要建立工程質量安全巡查制度,加強督促檢查,不定期安排工程質量安全技術管理人員,逐鄉逐村開展質量安全檢查和技術指導,提高農民群眾的質量安全意識;要推廣電子信息遠程監控應用技術,發揮電子監控系統對質量安全的監管作用;要落實農村住宅工程質量抽檢抽測制度,嚴格工程監理,形成監理與監督的合力,提高監管水平;要嚴厲打擊明招暗定發包、私自變更設計標準、簽訂“陰陽合同”、套用圖紙施工、肢解發包工程等影響質量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對違規企業要采取降級、吊銷資質等嚴厲措施予以打擊;要加強村鎮建設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筑工匠的培訓,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科學建房知識普及和普法活動,宣傳普及抗震防災防火常識,提高廣大農民的工程質量意識和法制觀念;要大力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為內容的“四新技術”,提高建筑產品的科技含量,不斷提升建筑產品的品味,減少質量通病。
張掖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