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七日)
2010年7月17日,副市長董永芳召集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負責人召開辦公會議,專題研究市食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有關事宜?,F將會議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為確保我市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統一管理、綜合協調、高效運轉,會議決定對我市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進行相應調整,整合監管職能,明確權責關系,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監管水平,建立依法監管、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權責一致的食品監督管理體制,切實解決權責脫節的問題,確保食品安全,保障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是根據《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實施意見》(甘政辦發〔2009〕91號)精神,我市食品監管體制調整后,市衛生局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將市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設立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所履行相應職責。
三是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的整合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進行,確保其相對獨立地依法履行職責,對食品消費環節的安全實施有效監管。為此,將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現有48名事業編制和46名工作人員進行調整,其中:23名事業編制和21名履行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職責的執法人員及輔助人員整體劃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所。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保留事業編制25名、工作人員25名,實施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法律法規綜合監管。人員調整后,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缺編問題,由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向市編辦專題報告。
四是關于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人員調整和財物移交工作,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一)成立調整移交工作協調小組,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安旭華同志任組長,市衛生局局長李積英同志、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周占宏同志任副組長,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國資辦、市審計局和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調整移交事宜,于2010年7月23日前完成調整移交各項工作。
(二)請市編辦具體負責食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工作,與政府機構改革一并研究,同步進行,做好衛生部門與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職能整合,人員編制、領導職數的核定和劃轉工作。
(三)要嚴肅人員調整移交工作紀律。請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負責審核、監督移交調整人員檔案,辦理調整人員的調動手續。
(四)市財政局和市國資辦負責做好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與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財務移交過程中的國有資產清點、登記和移交工作,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市審計局要做好相應的審計工作。
(五)市衛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要積極配合組織、編辦和財政等部門,做好職能、人員和財產的調整移交工作,加強協調配合,有針對性地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認真解決體制調整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干部職工隊伍穩定,確保工作正常運轉。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強化人員培訓,進一步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風過硬、業務精湛、清正廉明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確保我市食品安全。
五是食品監督管理體制調整工作完成后,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保證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開展。衛生部門要代表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切實強化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逐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責任考核體系,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餐飲消費環節監管,認真檢查餐飲經營單位執行衛生許可制度情況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情況,重點加強餐飲經營單位原料采購、索證索票等環節的監督檢查,繼續推行餐飲業、學校食堂量化分級管理,嚴厲打擊在保健食品中違法添加藥物的行為,大力宣傳保健食品安全知識,切實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監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參加會議人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