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發〔2010〕8號
各縣(區)委、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現將《張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張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張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4號),確保市政府機構改革順利進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
一、機構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以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潔政府為目標,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進一步理順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優化組織結構,完善管理體制,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做到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精兵簡政,優化結構,提高效率;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切實解決經濟社會發展與政府管理間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張掖行政管理特點、地域特點、歷史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積極推進改革,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堅持上下協調一致的原則,建立與省政府組織機構相協調的行政組織體系,省上要求地方政府加強和強化的部門及職能,市上都要對應落實,確保國家政令統一。在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限額內,其他機構因地制宜設置。
二、機構改革的主要任務
(一)著力轉變政府職能
要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切實管好。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事業單位不得行使行政管理職能。
加強對本地區經濟社會事務的統籌協調,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有效地貫徹實施中央、省上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著力解決民生問題。完善行政執法監督責任,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能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
要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規范行政審批程序,改進行政審批方式,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減少行政審批環節,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凡是已經取消的審批事項,要落實到位;凡是保留的審批事項,要改進管理。要進一步加強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建設,健全辦事程序,公開辦事依據,轉變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構建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理順部門職責關系
要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職責,科學合理界定和配置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職責,理順部門職責分工。原則上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對職能相近的部門進行整合,確需多個部門管理的事項,要分清主辦和協辦關系,明確牽頭部門。新組建的部門和職責變化較大的部門,職責調整要及時到位,搞好銜接,不留空擋。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和磋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
要對政府各部門職責逐一梳理分析,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該轉移的轉移,該強化的強化,將一些技術性和具體事務交給事業單位或中介組織,進一步加強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關系國計民生的經濟社會事務管理職責。
要把明確和強化責任作為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按照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在賦予部門職權的同時明確其相應承擔的責任;將部門職責分解落實到內設機構和工作崗位,建立健全主體明確、層級清晰、具體量化的崗位責任制。健全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度,推進政務公開、績效考評、行政問責、引咎辭職等制度建設,強化責任追究,切實解決權責脫節的問題。
(三)調整優化組織結構
1.加強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將市農業辦公室的行政管理職能整合劃入市農業局,在市農業局掛市扶貧辦牌子。市農業辦公室其他職責調整到市委農村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市農業辦公室。
2.組建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工業行業管理有關職責、市經濟委員會的職責、市鄉鎮企業局(市中小企業局)的職責整合劃入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掛市中小企業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經濟委員會、市鄉鎮企業局(市中小企業局)。
3.組建市交通運輸局。將市交通局的職責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4.組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市城鄉建設局的職責,房產、規劃、城市管理執法、人防等行政職能整合劃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城鄉建設局。
5.組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市人事局的職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管理外國專家的職責整合劃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市外國專家局牌子。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6.與原市人事局合署辦公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置,列黨委機構序列。
7.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為由地方政府分級管理后,列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市轄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由市實行垂直管理。
8.不再保留市物價局。將其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掛市物價局牌子。
9.將市旅游局、市廣播電影電視局、市畜牧獸醫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0.將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在市財政局掛市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11.將市信訪局,市政府法制辦公室由部門管理機構調整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2.在市政府辦公室掛市外事僑務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13.市文化出版局掛市文物局牌子。
14.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更名為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市政府機構改革后,設置工作部門33個。
此外,將有關機構再作如下調整:
1.對因機構整合新組建的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內設的辦公室、財務等機構要綜合設置。
2.市外專局、市國資辦、市文物局等掛牌機構,只保留少量業務科室,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后勤等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文化出版局承擔。
3.對不再保留的市經委、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物價局、市鄉鎮企業局、市農業辦公室、市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和掛牌機構所屬的事業單位,其隸屬關系隨機構變化相應調整,對職責相同、相近的事業單位和內部機構進行整合。
4.清理、歸并或撤銷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都要進行規范。原直屬管理的市供銷社、市地震局等,和省上管理體制相對應,按事業單位管理體制運行。
5.調整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隸屬關系。將市招商局調整為歸口市商務局管理;將市農機局調整為歸口市農業局管理;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為歸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市房產管理局、市規劃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仍按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體制運行。
6.清理各類議事協調機構。凡屬部門職責范圍,可由某一部門承擔或由有關部門協調處理、共同承擔的工作任務,不再設立議事協調機構;該撤銷的議事協調機構要堅決撤銷;確需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議事協調機構不設實體性辦事機構,不單獨核定編制。
7.明確部分機構歸屬。市政府督查室、機關事務局、金融工作辦公室、市應急辦公室、信息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地方史志辦公室由市政府辦公室管理;市財經監督檢查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政府采購辦公室、財政政策研究室、非稅收入管理局由市財政局管理;市老齡工作辦公室、雙擁工作辦公室由市民政局管理;市節水辦由市水務局管理;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由市農業局管理。其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縣級事業單位仍按原管理渠道運行?!?/p>
(四)規范部門內設機構
按照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和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綜合設置部門內設機構,嚴格控制內設機構的數量。市政府各部門內設機構不要求與省政府業務部門內設機構相對應,內設機構總數應少于省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內設機構數。新組建或機構調整變動的部門,有關科室隨職責相應劃轉,內設機構進行整合,精干設置;機構未作調整的部門,原有內設機構總數不增加,應作適當精簡,優化設置。要明確規定內設機構的職責,嚴格限定在本部門主要職責范圍內,不能派生出新的職責。要進一步規范內設機構設置,市政府各部門內設機構一般稱科室,個別機構也可稱局,機構規格為科級。內設機構要政事分開,行政科室不得加掛“中心”等事業機構性質的牌子。
(五)加強人員編制管理
嚴格控制機構和編制數量,對人員編制實行總量控制。市政府各部門的人員編制實行動態管理,有增有減,原則上不得突破機構改革前的人員編制總數,確保機構改革后省上下達的機構編制總規模不突破。新組建或機構調整變動的部門,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編制先隨職責劃轉,計入新部門基數后重新核定;人員隨編制劃轉,人員劃轉由劃出單位商劃入單位提出意見,經市編辦審核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和工資審核等手續。機構未作調整的部門,人員編制不增加。
嚴格核定領導職數。市政府各部門領導職數,原則上核定3—4名,少數綜合部門經批準可增加1名。原則上不設部門“三總師”,確需設置的經批準,按所在部門副職行政級別配備。對個別因機構整合等原因超職數的部門,允許作為特殊情況在一定時間內過渡。部門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核定。
三、實施步驟
市政府機構改革工作于2010年6月底完成。具體實施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
召開市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制定下發《張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安排部署機構改革實施工作。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傳達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機構改革的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按照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總體部署,積極主動地開展機構改革各項工作。
(二)“三定”工作階段
市政府各部門要分期分批進行“三定”工作。按照機構改革方案要求和上級業務部門“三定”情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提出各部門“三定”規定?!叭ā币幎ǖ闹攸c是貫徹落實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新組建和機構整合的部門,要認真梳理原有“三定”情況,結合改革實際,按照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三定”規定和市政府的要求,提出新的“三定”規定;機構未作調整的部門,主要是依據形勢任務變化和深化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對原“三定”規定進行全面修訂和完善。各部門“三定”規定由市編辦會同本部門研究提出,征求市政府分管領導的意見后,報請市編委會議審定,以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執行。
(三)定崗定員階段
各部門“三定”規定一經批復,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組織實施。機構整合的部門實行“老人老辦法”,縣處級干部的調整由市委統一安排。各部門要將機構改革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繼續推行競爭上崗、交流輪崗,機關新進人員堅持凡進必考,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組織、機構編制、人事部門要加強對定崗定員工作的指導,統籌做好市政府各部門特別是新組建部門和機構調整變動部門的人員安置工作。機構改革實施工作完成后,各部門要進行認真總結,向市委、市政府寫出總結報告。市編辦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四、組織領導
市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負責組織,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市政府各部門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將機構改革列入當前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落實。要妥善處理機構改革與日常工作的關系,切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證思想不散、秩序不亂、各項工作正常運轉。整合和并入其他部門的機構,原領導班子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地做好工作交接和人員、資產、檔案移交等具體工作。
新組建部門的黨組(黨委)印章由市委辦公室統一制發,行政印章由市政府辦公室統一制發。新印章啟用后,原印章作廢并分別上交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原機構牌子同時撤銷。
要嚴肅組織人事紀律、機構編制紀律、財經紀律和保密紀律。嚴禁突擊進人,嚴禁突擊提拔干部,嚴禁轉移、私分公有財產和突擊花錢,嚴禁隱匿財產和假造債權債務,嚴防國有資產流失,嚴防保密文件材料泄密。市紀檢、監察、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事、審計等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堅決查處機構改革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確保市政府機構改革各項工作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