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12月21日,副市長關堯召集民樂、肅南兩縣政府、市監察局、民政局、畜牧局主要負責同志,專題研究解決民樂縣與肅南縣的土地耕種及草場放牧歷史遺留問題。經過充分協商,會議達成了解決民樂縣與肅南縣的土地耕種及草場放牧歷史遺留問題的一攬子解決方案,并就貫徹落實會議確定的有關事項、促進兩縣邊界地區穩定和妥善安置當地群眾生產生活提出了具體要求?,F將會議研究確定的主要事項紀要如下:
一、會議認為,近年來,為解決民樂縣與肅南縣的土地耕種及草場放牧歷史遺留問題,市政府幾屆領導多次召集會議研究,下派聯合工作組調查協商,先后形成了一系列解決糾紛的協議、紀要文件,各級政府和市、縣相關部門為維護兩縣邊界地區的和諧穩定,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以肅南縣馬蹄鄉大坡頭村藥草洼50畝耕地、肅南縣馬蹄鄉東城子村馬場灘393畝耕地和東蘑菇灘放牧點為主的兩縣邊界糾紛仍呈緊張態勢,當地群眾多次到縣、市政府上訪,這些矛盾糾紛隨時可能引發新的沖突,成為影響全市穩定大局的隱患所在。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為了徹底解決這些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構建平安和諧邊界,今年4月份以來,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副市長關堯帶領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深入現場實地察看,詳細調閱有關糾紛問題的歷史資料,對形成糾紛的歷史成因和現狀進行了認真全面系統的分析,先后3次在民樂縣、肅南縣和市政府召集兩縣政府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開會,進行座談、溝通、協商,并約請兩縣政府主要領導分別談話征求意見,做了大量耐心細致的工作,兩縣政府顧全大局,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讓和既兼顧歷史,更注重現實的原則,在不改變“九一”勘定行政區域界線的前提下,達成了解決肅民兩縣土地耕種及草場放牧歷史遺留問題的共識。目前,解決兩縣邊界歷史遺留問題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盡早處理解決好這些遺留問題,有利于維護邊界接壤地區群眾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利于促進兩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會議圍繞肅民兩縣土地耕種及草場放牧歷史遺留的5個突出問題,進行了充分的商討研究。
1.關于藥草洼50畝耕地糾紛問題
該片耕地為張署發(1996)161號文件所定,后又于2002年4月2日肅民兩縣政府協議予以明確,但因民樂縣新天鎮韓營村農民已耕種多年并且承包到戶,無法“一次性連片劃出”,故久未落實。鑒于此,決定參照國家征用建設用地補償年限和退耕還林補償標準,采取經濟補償的辦法一次性解決,共計24萬元。
2.關于馬場灘393畝耕地糾紛問題
馬場灘393畝耕地在2003年4月以前,屬于肅南縣馬蹄鄉東城子村放牧的草場,權屬明確。2003年4月以后,被民樂縣洪水鎮山城子村群眾開荒耕種??紤]到民樂縣洪水鎮山城子村群眾耕地貧瘠等實際困難,馬場灘393畝耕地由民樂縣洪水鎮山城子村群眾繼續耕種,補償費按照藥草洼50畝耕地標準計算。
3.關于7.5畝耕地補償問題
肅南縣馬蹄鄉在2000年修建順大公路時占用民樂縣順化鄉曹營村7.5畝耕地,至今沒有補償。補償標準按照藥草洼50畝耕地的標準進行計算,共計3.6萬元。
4.關于東蘑菇灘放牧糾紛問題
根據“八○”紀要,東蘑菇灘4500多畝草場所有權仍屬肅南縣,放牧使用權屬民樂縣,已由肅南縣安排給民樂縣放牧。
權屬肅南縣的火燒坡約1200畝灌木林、中汊東梁以東至東汊地區約1200畝灌木林,共計2400畝灌木林,參照有關標準,共計115.2萬元。根據市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紀要精神,考慮到民樂縣群眾在該區域的實際放牧困難及現狀,決定在權屬不變的前提下,以中汊東梁峰線為界,界線以東由民樂縣放牧,界線以西由肅南縣放牧。民樂縣要教育山城子村群眾維護植被,保護生態環境,以草定畜,不得蠶食越界。(火燒坡約1200畝灌木林、中汊東梁以東地區約1200畝灌木林的具體位置標繪在總參1980版1:50000地形圖上,圖號10-47-58-丙,10-47-70-甲,文圖不符,以圖為準)。
5.關于其他未落實的放牧點問題
根據“八○”紀要和“九一”勘界決定,由肅南縣給民樂縣安排的5個放牧點尚有3個放牧點未安排,即(1)狼洞溝、湖灘溝;(2)石溝臺子;(3)大河上、下臺子。此三點因四至具體界線難以明確,肅南縣認為面積很小,民樂縣認為面積很大而難以落實。經商議,這3個點的面積以民樂縣提出的面積折半6800畝為宜,并參照有關標準共計為326.4萬元。
會議決定,上述耕地糾紛和放牧點遺留問題中,鑒于肅民兩縣各自需向對方支付的補償費相當,故不再相互結算。雙方群眾目前實際耕種土地和放牧點維持現狀不變,不再做調整。
三、會議強調指出,邊界糾紛問題雖然復雜易發且難處置,但其實質是如何對待和盡力解決好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困難和利益問題,根本的出路在于各級政府要堅持執政為民,積極引導和幫助群眾改進落后的生產方式,不斷加大科技投入,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出比較效益,穩步走上增收致富的路子,而不能再走爭搶地盤,擴耕擴牧,既破壞生態又難以致富的死胡同。民肅兩縣各級政府應切實履行好發展與穩定的雙重職責。為了確保紀要事項的落實,維護邊界長期穩定,會議進一步明確:
1.肅南和民樂兩縣的放牧點糾紛問題,以本次會議確定的解決方案為準落實工作職責和主體責任。以后這5個放牧點如再發生糾紛,以本次會議紀要為調解依據,肅民兩縣不能再以“八○紀要”為據各執其辭。
2.會后,肅南和民樂要立即成立兩縣邊界維穩協調領導小組,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會晤聯誼,妥善解決兩縣邊界問題,及時消除可能發生的不穩定因素。
3.市政府將肅民兩縣上述各點的邊界維穩工作列為“創建平安和諧邊界”試點,由市監察局牽頭,市政府督查室、市民政局、市畜牧局配合,做好定期監督檢查工作。對工作不力,誘發或發生邊界沖突的,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4.今后兩縣縣或鄉之間達成的有關土地、草場等邊界協議及糾紛處置結果均要報市民政部門備案。
四、會議要求,兩縣各級政府一定要從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政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本著對國家、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負起維護邊界穩定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教育、引導各級干部和廣大群眾深刻認識妥善解決邊界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重大意義,切實做好維護邊界穩定工作。
參加會議人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