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發〔2009〕11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現將《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甘政發〔2009〕83號)轉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
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于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
(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保障民生、社會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我省地處青藏高原、黃土高原和內蒙古高原的交匯地區,地勢起伏大、山高谷深、溝壑縱橫,生態地質環境脆弱,環境地質條件十分復雜,屬地質災害易發多發省份。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隱患分布廣、數量多,險情重、危害大、治理難,地質災害成為防災減災的突出問題。5·12汶川特大地震使全省大部地區地質環境條件急劇惡化,地質災害隱患成災的可能性進一步增大,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防災形勢異常嚴峻。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全省各級政府不斷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工作扎實有效,防范措施得當,應急處置及時到位,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呈逐年下降的趨勢,有效地維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但從當前全省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形勢看,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部分市州、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二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運行機制和投入機制尚不健全,主體責任不夠明確,協調配合不夠順暢,防治資金投入與防治形勢任務不相適應。三是礦產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城市地下工程、地下水資源開發利用等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與地質災害的防治銜接不夠,監管不力,一些人為活動引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呈上升趨勢。四是市州、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缺乏。五是一些地方對地質災害防治的宣傳培訓不夠,群眾的防災、減災、救災意識淡薄等。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充分認清面臨的嚴峻形勢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迫切性、嚴峻性、復雜性與長期性,不斷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全面統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部署與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把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斷提高管理和防治工作水平,千方百計避免人員傷亡,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
二、建立和落實嚴格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機制。
各級政府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對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大型及以下地質災害隱患,確需治理的,按照分級治理有關規定,分別由省、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治理;險情嚴重、難以治理的,由縣級政府及時采取搬遷避讓措施。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費用并負責進行治理。
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并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主要領導要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要盡快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通力合作,切實履行職責,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發改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各類建設項目的審批管理;建設、規劃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城鎮規劃、建設的審批管理,及時制止和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章建設;鐵路、交通部門要加強工程建設中地質災害隱患的防治,負責鐵路、公路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監測和防治工作;水利部門要加強小流域治理,負責水庫(壩、渠)等水利設施地質災害的排查、監測和防治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礦山安全生產、尾礦庫(壩)的安全檢查;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威脅中小學校舍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的排查、監測及治理工作,并將地質災害防治科普教育列入中小學生安全常識教育內容;旅游、園林、文物管理部門要做好主管范圍內各類地質災害的排查、防治;氣象部門要做好氣象信息的收集,會同國土資源部門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
三、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
加快以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為內容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規范化、標準化建設。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切實解決基層群測群防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建設涵蓋全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群測群防信息系統,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信息網絡,加強群測群防人員培訓,提高識別災害前兆和預警的能力。對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員應給予補助,強化監測人員的責任心。對重點崩塌、滑坡隱患點采用小型專業監測儀器進行監測,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提升監測預警水平。
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網絡與預警預報體系的銜接工作,建立和形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體系。大力推進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實體建設,在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區建立專業監測網點,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業監測,建立蘭州市、隴南市等地質災害多發區監測預警示范區。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高新技術推廣應用,改善地質災害監測防治裝備,全面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與防治工作水平。
在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內,各級國土資源、氣象部門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對所轄區域內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及時做出預報。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科技攻關,增強預警預報的針對性,不斷提高預報的精細化和準確度。
四、強化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管理。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應急指揮、組織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強化應急措施,逐步建立和形成反應靈敏、處置有效的地質災害快速反應機制。要統籌資源使用,建立和形成有關部門聯動的臨災調配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分工,制定和細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做好相應應急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民政、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準備,細化搶險救災、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細化重大災害隱患點的應急方案,明確預警信號方式,預設撤離路線以及人員臨時安置點,做到應急工作責任、人員、措施“三到位”。要認真組織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一旦出現臨災前兆,迅速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險情、災情速報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報告及時??h級國土資源部門接到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報告后,要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災情擴大,并按照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有關規定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
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機構和專家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努力做到應急處置有機構、有領導、有人員、有經費。增加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專業人員配備,依托省內大中專院校,加強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切實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
五、實行嚴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
各級政府建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各類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進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設以及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選址以及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任何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活動,應堅決予以制止。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由建設單位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機構須在資質等級許可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應當對工程建設遭受地質災害以及建設中、建成后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具體的預防、治理措施,并對評估結果負責。
對建設工程可能遭受、引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建設單位必須加強監測,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建設工程主管部門要按照“三同時”(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原則,加強監督管理。配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責任單位負責組織竣工驗收,國土資源部門參與。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六、不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基礎建設。
針對我省地質環境條件特點,分區域、有重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完善全省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完成重點縣市區地質災害詳查和風險區劃工作。各市州、縣市區要以城鎮、村莊、人口集中區和河谷流域、鐵路公路沿線、重要設施和礦區、庫岸以及旅游景區為重點,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查出的隱患點,劃分危險區域,設立明顯警示標識,并向受威脅的單位和群眾發放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對重大隱患,要組織專家開展咨詢會商,分析成因和成災模式,提出防災避讓或治理建議。
各市州、縣市區要按照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因地制宜、全面規劃、突出重點、分類指導的原則,在查清本行政區域地質災害現狀的基礎上,科學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明確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和防治措施,經專家論證后報本級政府批準公布,并通過制定和實施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加以落實。要把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和教育培訓作為一項常規性、持久性工作抓實抓好,采取多種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廣泛開展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各級政府、社會公眾特別是基層干部、中小學校師生對地質災害突發性、隱藏性和復雜性的認識,增強防范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鄉鎮國土資源所推行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工作,即對轄區內居民建房中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簡單評估到位,地質災害隱患點群測群防人員聯系到位,地質災害隱患點組織巡查到位,地質災害防災宣傳材料和防災明白卡發放到位,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人員到位。
加強和推進地質災害防治理論研究與創新,鼓勵、支持地質災害防治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工作。開展多發、易發類型地質災害防治科研攻關,重點加強黃土崩塌、滑坡的成因機理、成災模式研究和高陡斜(邊)坡穩定性調查評價,探索規律,總結經驗,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加快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設,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數據庫,為防治工作奠定基礎。
七、不斷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投入力度。
各級政府要將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治理、群測群防、地質災害調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增加投入。要積極探索構建地質災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機制。加大對威脅零星分散農戶小型地質災害隱患的排危除險力度,通過政府補助,引導受威脅群眾主動參與防災除險,建立和形成“政府引導、公助自投、群眾參與、全力防災”的地質災害防災新機制。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開展利用市場機制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的政策研究,建立和形成“政府資金扶持、優惠政策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的地質災害開發性綜合防治新機制。
八、強化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各級政府要切實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加強有關地質災害防治法規政策的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度,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成功預報并避免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有功人員,應給予表彰。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地質災害防治責任的行為,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中,遲報、誤報、瞞報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貽誤搶險救災時機、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