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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辦發〔2008〕10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現將《張掖市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張掖市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
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落實市委二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確定的建設生態張掖的目標任務,進一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完成年度污染物減排任務,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從建設生態張掖的戰略高度出發,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部門聯動,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集中整治工業園區、重污染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環境違法行為,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主要任務
(一)認真開展黑河流域濕地保護工程。甘州區政府和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以改善山丹河水環境質量為突破口,加大對東北郊工業園區工業企業的治理和監管,全面檢查排污單位污染治理和排放情況、排污申報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執行情況。對不按規定方式排放污染物、超標排放污染物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擅自閑置、拆除污染物治理設施、偷排等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二)切實抓好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繼續鞏固2006年以來取締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污水排污口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影響水源地水質的所有排污單位進行全面整治,重點對黑河張掖段及其支流沿岸造紙、化工、采選等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按要求安裝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控系統,建設事故應急處置設施。同時,對威脅地表水環境安全的祁青工業園區等地企業的尾礦壩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清理,對存在的嚴重污染隱患要及時整改,防止水體污染。
(三)加大重點區域環境整治。以甘州區、山丹縣的大氣污染源治理為重點,所有使用鍋爐的單位和企業,要按照規定的時限和要求,完成脫硫治理任務。拆并無合法審批手續、不符合聯片集中供熱規劃、擅自安裝的取暖鍋爐、工業窯爐和茶浴爐。加大噪聲治理工作力度,督促各企業、各單位嚴格控制噪聲排放,加強治理措施,確保噪聲達標排放,切實解決噪聲污染擾民的問題。
(四)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監管。各縣(區)要限期完成工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肅查處未經審批擅自開發建設的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項目,堅決杜絕新污染源的產生。對未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未通過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使用或建成后環保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或長期以試生產為名違法排污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間要責令限產限排,預期仍不能達標的停產整改。對多次停產整改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堅決予以關停、取締。
(五)強化治污設施監管。建立環境監管檔案,完善監管辦法,落實監管責任,實現對污水處理廠出水水量、水質和污泥處置的動態管理,確保污水處理廠正常運行和達標排放。有關部門和甘州區要采取得力措施,限期解決污水處理廠管網不配套、污水收集率低等問題,確保年底前完成環保驗收。全面檢查生活垃圾填埋場運行情況,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責令限期整改,確保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六)嚴查“十五小”和新“六小”企業。全面落實2007年開展的造紙、電石、鐵合金和涉鉛行業專項整治的各項措施。對沒有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或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一律停止生產;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的項目和企業,依法予以關閉;對沒有治理設施或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一律停產整治;對已下達關停決定的,要落實取締措施,嚴防死灰復燃。
三、工作安排
環保專項行動從7月中旬開始,11月中旬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7月份為動員部署階段。各縣(區)要成立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進一步完善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根據本縣(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重點和本地突出的環境問題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目標和措施,建立和完善企業環境保護管理臺帳,并于2008年7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2、8月—10月為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各縣(區)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典型環境污染問題、近年來掛牌督辦案件的查處情況進行清查。組織有關部門對工業園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及垃圾填埋場、重點行業和重點流域、區域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并分別于8月20日、9月20日前將階段整治情況報送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根據各縣(區)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3、11月為總結階段。各縣(區)對環保專項行動工作認真總結,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今后的措施。工作總結于11月10日前報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主要措施
1、責任落實要到位。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發改、經委、環保、財政、監察、建設、安監、司法、工商、供電公司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環保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環保專項行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各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是環保專項行動的主要責任人,根據全市統一安排和部署,結合實際細化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將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負責人。嚴格執行環保專項行動考核制度,對各縣(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工作不力的,要進行通報批評;對縣(區)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要嚴格按照《環境保護違紀違法行為處分暫行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
2、聯合執法要到位。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按照職責分工認真落實環保政策措施,共同推動環保專項行動深入開展。要嚴格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和文件要求,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在加大環境行政執法的同時,在產業政策、金融信貸、產品運輸、流通和消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懲治力度,堅決落實限期治理、停產整改和掛牌督辦的措施,保障環保專項行動順利開展。
3、案件查處要到位。環保執法人員要堅持原則,依法行政,敢于碰硬,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要加大對違法排污企業的查處整治力度,不僅要在“查”上下工夫,更要在“處”上加大力度。對明知故犯、陽奉陰違、屢查屢犯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給予上限經濟處罰,依法足額追繳排污費;對涉嫌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違法排污企業真正起到震懾作用。
4、督促檢查要到位。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對2005年以來國家和省上要求查處的重大環境違法案件、環境保護部和省環保局環境監察建議書督辦案件,國家、省、市督辦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上半年環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環保督查中要求解決的突出環境問題整治落實情況等方面要認真組織開展后督察,確保督辦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到位、整改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同時,要全面落實市政府辦《關于認真做好2008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專項檢查,推進甘肅雪晶生化有限責任公司、張掖市云鵬生物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等11項化學需氧量減排工程和山丹宏定元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民樂富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等8項二氧化硫減排項目建設,確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設。
5、輿論宣傳要到位。電視、廣播、報社等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開展環保專項行動的重大意義,宣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工作措施及治污減排的堅強決心,深入報道全市環境安全形勢,揭露重大環境問題,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保護環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要充分發揮“12369”環保熱線作用,暢通投訴渠道,鼓勵群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為環保專項行動深入扎實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