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發〔2008〕3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使廣大農村特困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全省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的意見》(甘政發〔2008〕18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實施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提出如下意見:
一、目標任務
從2008年開始,利用5年時間,幫助全市1500戶左右農村特困群眾完成危房改造,初步實現改善農村特困群眾住房條件的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群眾自籌、政府補助、部門幫扶、社會捐助的原則。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軍單位結對幫建。
(二)堅持統籌規劃、逐鄉鎮分批實施的原則。按照村莊建設總體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防災抗災,科學選址,統一規劃,按年度分批實施,整體推進。
(三)堅持因地制宜、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的原則。適度集中和分戶散建相結合,就地改造和異地重建相結合。禁止在行洪區、低洼區、斷層、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地帶建房。
(四)堅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建房習俗和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引導群眾建設安全防災、經濟實用、造價適中的住房。嚴禁高標準建房,杜絕負債建設。
三、實施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為長期居住存在安全隱患的簡易石板房、土坯房等危房,且無能力自我改造的特困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優撫對象、獨生子女領證戶、二女結扎戶、殘疾人家庭和因災嚴重損壞房屋戶應優先安排。
四、改造標準
(一)每戶由政府補助改造建設3間平房,每間15平方米左右。分散供養五保戶由鄉鎮政府負責,每戶建2間平房,產權歸鄉鎮政府。
(二)改造新建房屋由當地建筑設計部門根據地質情況和抗震設防的要求進行設計,一律為磚木或磚混結構。毛石基礎,水泥砌筑,混凝土現澆上下圈梁,達到抗御6級地震的標準。
五、實施程序
(一)申請。要求危房改造的農村特困家庭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一式兩份,說明投工和自籌資金情況,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和低保戶、五保戶、獨生子女領證戶、二女結扎戶、殘疾人的證書復印件。
(二)評議。村委會負責召開村民代表會
議,對申請危房改造戶進行評議,初步評定危房改造戶,提出補助標準,經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上報鄉鎮政府。
(三)審查。鄉鎮政府對上報的危房改造戶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人員入戶調查,初步審定危房改造戶及補助標準,經公示7天后無異議的,上報縣(區)民政部門。
(四)審批??h(區)民政部門對鄉鎮政府上報的危房改造戶進行匯總復核抽查,經核實無異議的,予以審批。對獨生子女領證戶和二女結扎戶、殘疾人家庭,縣(區)人口、殘聯部門要分別核查加注意見后審批??h(區)民政部門統一制作危房改造花名冊等資料,由市民政局匯總后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五)實施。危房改造工程由縣(區)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鄉鎮政府具體負責建設。采取公開招標方式,選擇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具備施工技能的建筑工匠改造建設。
縣(區)政府采購部門要根據危房改造計劃和民政部門提供的規格數量,對磚、瓦、水泥、木料、門窗等建筑材料實行政府招標采購,確保質優價廉。
(六)督查??h(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對危房改造工程的進度、質量和補助資金、捐贈物資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市政府每年對實施危房改造工程情況,進行檢查通報。
(七)驗收。危房改造年度計劃任務必須在當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鄉(鎮)、縣(區)政府要分別組織竣工驗收??h(區)政府驗收時必須對新建住房進行拍照,并連同改造前的原住房照片及危房改造戶基本情況、補助標準等相關資料,統一建檔立卡。凡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交付使用,并責令限期整改??h(區)的驗收總結情況要書面報送市政府,抄送市民政局,市政府將適時組織工作組進行抽查驗收。整個驗收工作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完成。
經驗收合格的改造建設房屋,統一設置“甘肅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標志牌。
(八)審計。對危房改造工程政府配套補助資金和社會捐贈物資的使用情況要全面進行審計監督,并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
六、資金籌措與管理
(一)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實行分類補助,不搞平均分配。政府補助資金原則上平均每戶不低于6000元,其中省級每戶補助3500元;市、縣(區)財政每戶補助2500元,其中市財政每戶補助1000元,縣(區)財政每戶補助1500元,財政直管縣縣財政全額承擔。有條件的縣(區)可提高補助標準,加大投入。
(二)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資金全部納入財政部門開設的“社保資金專戶”,分賬管理,??顚S?,單獨核算。不得將危房改造資金用于小城鎮建設、小康示范村建設、道路改擴建搬遷等危房改造工程以外的任何項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資金不得用于危房改造工程。
(三)市、縣(區)財政配套資金必須在每年5月底前配套到位??h(區)財政配套資金逾期不到位的,將調減危房改造計劃和上級補助資金。
(四)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采取非現金結算方式,由縣(區)民政部門按補助標準,分階段供給建房材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是一項社會關注、群眾企盼、惠民為民的德政工程。為加強對危房改造工程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發改、國土、建設、農業、人口、審計、監察、宣傳、廣電、地震、殘聯等部門為成員(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危房改造工程的統一協調。
(二)明確職責分工。民政部門要做好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籌措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建房用宅基地的規劃和審批工作;建設部門要做好建房規劃設計和質量監理工作;審計部門要做好資金使用審計監督工作;監察部門要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宣傳部門要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捐助和幫建活動。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簡化程序,減免相關收費。
(三)落實責任制度??h(區)政府是組織實施危房改造的責任主體,鄉鎮政府擔負具體建設任務。要層層建立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市民政局與縣(區)民政局簽訂危房改造責任書,分級負責,落實責任。鄉鎮政府與承建施工的企業或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戶分別簽訂建房協議,明確任務、質量、進度及竣工時限。實行鄉鎮政府領導包片、一般干部包戶責任制度,確保建房質量和進度。
(四)嚴肅工作紀律。危房改造要透明公正,嚴格制度,嚴格程序,嚴格管理,嚴明紀律。對優親厚友、瞞報虛報,貪污、擠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資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減料、建房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存在安全隱患,領導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完不成當年改造建設任務的,要嚴肅查處。對在危房改造工程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附件:張掖市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名單(略)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