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07〕29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甘政辦發〔2007〕142號),進一步提高全市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減輕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我市是自然災害較嚴重的地區,干旱、暴雨、洪澇、霜凍、大風、冰雹、沙塵暴等每年都不同程度地發生,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影響。近年來,隨著全球氣候持續變暖,各類極端天氣事件的發生更加頻繁,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不斷加重。各縣區、各部門要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立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切實提高對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現實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制訂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加快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切實增強各類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綜合防御、應急處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水平,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大力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水平
(一)加強氣象災害綜合監測系統建設。各級氣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綜合氣象監測網絡,加強氣象衛星接收系統和氣象監測與災害預警工程建設,建立鄉村氣象觀測體系和雷電、大氣成分、干旱監測等專業觀測網,形成地面、高空、空間相結合的監測體系,不斷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氣象部門要組織跨行業、跨部門的聯合監測,與水利、抗旱防汛部門合作,在干旱、山洪等災害易發區,建立和完善雨情、墑情及局地暴雨監測網絡,增加觀測站網,優化站點布局,提高監測預警時效;交通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合作,建設公路、鐵路沿線的氣象監測網;國土資源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合作,在重點地質災害易發區,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網絡;林業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合作,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生態環境等氣象災害監測網絡;環保部門要與氣象部門合作建立大氣成分監測網絡。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設備和人員的投入,加快建設和完善農村氣象監測網絡,在災害易發區、人口密集區、風景旅游區、農業示范區、次生災害誘發區等防災重點區域開展氣象災害監測。氣象、水文等部門的監測網絡要實現氣象災害相關監測數據共享、信息互通,發揮災害監測的綜合效益。
(二)加強氣象災害預測預報。各級氣象部門要以提高氣象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縣(區)兩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立分災種氣象災害預報業務系統及新一代可視化、人機交互氣象災害預報預警平臺,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報的準確率和時效性。要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分析,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重大天氣預報和趨勢預測,重點加強暴雨(雪)、大風、霜凍等災害及其影響的中短期精細化預報和大風、沙塵暴、冰雹等強對流天氣的短時臨近預報,實現對各種災害性天氣氣候事件的實時動態診斷分析、風險分析和預警預測,為農業增產、農民增收提供服務。
(三)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氣象部門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的貫徹實施工作,準確有效地發布和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促進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規范化管理。要充分利用氣象手機短信、專業信息網站、社會公共媒體等多種渠道,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第一時間傳遞給公眾、黨政領導、有關部門和防汛責任人。廣電部門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合作,確保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時插播和滾動播出。同時要利用公眾廣播、電話、手機短信、街區顯示屏、各種移動媒體、互聯網和農村有線廣播網等多種形式接收和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防災避災辦法。各級電視臺要接收和轉播氣象頻道節目,增加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的播出時間和頻次。要加快農村鄉鎮自動氣象站和鄉村氣象預警網絡建設。各鄉鎮要把氣象工作納入公共服務范疇,落實兼職氣象員,做好氣象預警信息傳播、氣象基礎設施維護和災情調查上報等工作。要按照《“十一五”期間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國辦發〔2006〕106號)的要求,依托氣象部門現有氣象業務系統和氣象預警信息發布平臺,擴建信息收集、傳輸渠道,增加信息發布內容,建立全市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
三、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一)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各縣區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按照《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04〕123號)和《甘肅省重大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07〕72號)要求,制訂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明確各災種的應對措施和處置程序,并針對氣象災害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進一步完善相關應急預案。要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特別要加強中心城鎮、人口密集區、重點保護單位和邊遠山區的氣象災害預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
(二)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各級氣象部門要在干旱缺水地區、工農業用水關鍵時期積極開展人工增雨(雪)作業,努力緩解城鄉生活、工農業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用水緊張狀況;要積極開展祁連山地形云人工增雨(雪)試驗,并爭取《祁連山人工增雨(雪)體系工程項目》早日立項,通過開發空中云水資源,努力改善干旱地區的生態環境。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氣條件,針對森林草原火災、污染物擴散、環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開展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
(三)加強氣象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人工增雨、防雹、防雷、防汛抗旱、災害救助等各類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專業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提高隊伍素質,不斷增強應對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學校、醫院、車站等公共場所要明確氣象災害應急聯系人,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和技能培訓,確保能夠及時準確地接收和傳達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組織采取應急處置措施。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設立鄉村氣象災害義務信息員,及時傳遞預警信息,幫助群眾做好防災避災工作。要研究制訂動員和鼓勵志愿者參與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的辦法,進一步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
(四)切實增強氣象災害抗災救災能力。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分析對本地區、本領域的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引發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查險排險,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轉移避險。要認真落實減災救災各項措施,全力做好氣象災害救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工作,確保災區生產生活秩序穩定。
四、全面做好氣象災害防范工作
(一)積極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和隱患排查。各縣區要按照全市防災減災有關規劃和要求,統籌考慮當地自然災害特點,組織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工作,全面調查收集本行政區域歷史上發生氣象災害的種類、頻次、強度、造成的損失以及可能引發氣象災害及次生衍生災害的因素等,建立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加強災害分析評估,根據災害分布情況、易發區域、主要致災因子等逐步建立氣象災害風險區劃,有針對性地制訂和完善防災減災措施。同時,要認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隱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災減災工程設施、技術裝備、物資儲備、組織體系、搶險隊伍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薄弱環節,特別要加強對學校、醫院、敬老院、監獄及其他公共場所、人群密集場所的隱患排查,制訂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要加強對洪澇、泥石流、滑坡等氣象災害次生衍生災害多發區域的監管力度,實行動態監控。
(二)不斷強化氣象災害防災減災基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水庫、防風林、城市排水設施、緊急避難場所等應急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及時疏通河道,抓緊進行病險水庫、堤防等重要險段的除險加固,保證工程設施防災抗災作用的有效發揮。要按照國家規定的防雷標準和設計、施工規范,在各類建筑物、設施和場所安裝防雷裝置,并加強定期檢測。建立健全嚴密的雷電防御運行機制,從源頭上防范和減少雷電災害的發生,切實提高雷電災害的防御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三)積極開展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各級氣象部門要依法開展對城市規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工程建設、重點領域或區域發展建設規劃的氣候可行性論證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規劃、建設部門要聯合氣象部門,建立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制度。在編制城鄉規劃、有關專項規劃和審批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時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并將氣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的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報告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以避免和減少氣象災害、氣候變化對重要設施和工程項目的影響。
(四)抓緊制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有關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制定和實施《張掖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各縣區政府也要組織有關部門結合當地氣象災害特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實施氣象災害防御規劃,明確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發布、應急處置、災害評估、救災和重建等方面的主要任務和措施,統籌規劃防范氣象災害的應急基礎工程建設,優化、整合各類資源。
五、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防御保障體系
(一)加強氣象災害科技支撐能力建設。各級氣象部門要切實加強氣象災害發生機理、預報和防御等科學技術研究,要深入開展氣候變暖及其引發的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我市水資源、糧食生產、生態環境等的影響評估和應對措施研究。圍繞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生態評估技術研究,特別要建立主要農作物和農業優勢產業氣象災害指標體系,加強農業氣象災害規律研究。要加強氣象防災減災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其他市、州防災減災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理念,不斷增強我市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二)加強氣象災害相關法規和標準建設。氣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圍繞氣象災害的防御、應急管理、預警信號發布、氣象綜合探測、儀器設備、氣象防災減災業務服務等重點領域,建立健全地方氣象災害以及防御技術標準和規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照氣象法律法規規定,高度重視氣象探測環境和氣象災害防御設施的保護,確保氣象探測資料的科學準確和災害防御設施的正常運行。
(三)加大氣象防災減災資金投入力度。各縣區財政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投入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發布、應急指揮、災害救助及防災減災工程等重大項目、應用基礎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特別要保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建設和運行經費,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
(一)全面落實氣象災害防災減災責任制。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氣象災害防御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責任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組織協調。有關領導干部要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組織研究解決防災減災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健全防災減災工作協調機制,形成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協作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防范應對氣象災害的格局。
(二)進一步加強各有關部門的協調聯動。氣象部門要根據天氣氣候變化情況及防災減災工作需要,及時向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各級減災協調機構要認真履行氣象災害防御的綜合協調職責,進一步完善氣象、公安、民政、國土資源、建設、鐵道、交通、通訊、水利、農業、衛生、環保、安監、林業、旅游等各有關部門互聯互通的災害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應對工作的協調聯動,形成防災減災工作合力。
(三)努力提高全社會對氣象災害的防范意識。各級氣象部門要加大氣象科普和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力度,深入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利用氣象、教育、新聞等資源,建設氣象科普教育基地,加強全社會尤其是對農民、中小學生的防災減災科學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氣象防災減災意識和公眾自救互救能力。要加強社會輿論引導,及時開展氣象災害分析評估,做好相關科學解釋和說明工作,增強公眾抗御各類氣象災害的信心,全面增強全社會防御和減輕各類氣象災害的能力。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