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06〕10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市公安局等8部門提出的《張掖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批轉你們,請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張掖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實施方案
(市公安局、發展改革委、建設局、交通局、教育局、
農機局、司法局、安監局 2006年5月12日)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創建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實現道路交通管理“一降兩?!钡目傮w目標,根據公安部《評價平安暢通縣區指標體系(試行)》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公安廳等8部門關于<全省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06]2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市創建平安暢通縣區工作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以城市促暢通、農村保安全為重點,走交通管理社會化的路子,在管理機制、資金投入、交通宣傳、基層基礎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進展,努力實現領導機制健全,安全設施完善,管理水平提高,交通事故減少,道路安全暢通的目的,確保全市城鄉道路交通秩序持續穩定,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上年相比穩中有降,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特大惡性事故,力爭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重大事故同比減少,萬車死亡率控制在11人左右;超速行駛、無證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控制在5%以下;無牌無證車輛納管率提高到90%以上;國省道、旅游線路公路沿線交通安全文明村、校建設達標率為100%。
二、主要工作步驟
2006年,各縣(區)要按照省、市要求,認真制定實施方案,廣泛宣傳發動,做好動員部署工作,全面開展創建活動,甘州、臨澤、高臺三縣(區)要率先建成“平安暢通縣區”。2007年,創建活動要取得明顯成效,6個縣(區)都要建成“平安暢通縣區”,并抓好鞏固、提高,轉入經常性工作。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
(一)進一步整合社會資源,廣泛發動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
1、要不斷健全和完善縣(區)、鄉(鎮)、村、社“四長”交通安全和農機安全責任制。各縣(區)、鄉(鎮)人民政府都要有專人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聘用交通安全員協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工作。要逐步在全市各鄉(鎮)建立起一支交通安全隊伍,進一步加強對縣鄉道路的管控工作。
2、切實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各縣(區)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督促各有關部門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職責,并于每年1月5日前向市政府專報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
3、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各縣(區)要對本級管轄的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安排,制定轄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劃,并將其納入“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和平安建設的內容,進一步明確“十一五”期間預防交通事故的目標、任務、措施和制度保障。重點解決經費投入不足、縣鄉道路交通基礎設施薄弱的問題。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將道路交通安全和農機安全納入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政績考核內容,落實責任,兌現獎懲。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負有監督、管理和領導責任的責任人,堅決依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對縣(區)政府實行“一票否決”。各縣(區)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要定期對成員單位交通安全責任防范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扶持發展農村客運。鼓勵發展農村公共交通,推進“城鄉公交一體化”進程,方便農民出行。
(二)強化交通安全知識普及。
1、組織開展“五進”宣傳活動。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計劃,完善社會化宣傳體系,落實各有關部門宣傳教育職責。要組織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開展交通安全、農機安全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五進”工作,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司法行政部門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內容,每年組織一次全民交通法規測試活動。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交通安全作為學校的重要工作,完善制度,明確職責,納入目標考核內容;要在中、小學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內容,并將學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況納入學生個人操行評定;嚴格按照教育部“六條措施”和學校安全工作各項制度的要求,認真查找并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消除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公安部門要定期開展交通安全管理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交通志愿者開展維護交通秩序活動。
2、擴大宣傳覆蓋面。宣傳部門、新聞單位和電信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和發布短信等形式,宣傳交通安全法規,普及交通安全常識,開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擴大宣傳覆蓋面。
3、建立基層宣傳網絡。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站要開辟宣傳陣地,設立負責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專(兼)職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宣傳。
4、執法與宣傳相結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車管所、駕駛人考試場、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窗口和駕駛員培訓學校,展出和播放宣傳掛圖和光盤。農機部門要結合農時特點,采取適合農村特點的有效形式,加強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的安全宣傳教育。監察部門對發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單位,除嚴肅追究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外,還要會同安全監管部門及時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利用媒體和社會輿論進行監督。
(三)嚴格道路通行管理。
1、狠抓交通秩序的專項整治工作。各縣(區)要找準影響本轄區交通安全暢通的主要違法類型,不間斷地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及時查糾交通違法行為,疏導交通,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
2、規范城區交通秩序。公安、交通、建設部門要充分發揮城區路網功能,均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加強動態交通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科學調整、設置公交站點,清理非交通占道。進一步鞏固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強行人和非機動車通行管理,加大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3、嚴格客運班線運行安全管理。交通、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查禁客運班車在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三級以下公路(含三級山區公路)通行。通過嚴格管理、監督,基本消除客車超員嚴重違法行為。
4、加強農村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門要在機動車保有量大、縣鄉道路里程長、事故多發的重點鄉鎮建立交警中隊,加強對縣鄉道路的管控,堅決查處低速貨車和拖拉機、三輪汽車違法載客行為。農機部門要發揮鄉鎮農機管理服務站和農機監理員的作用,加強拖拉機及其駕駛人的安全管理。
5、完善快速搶救機制。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制定危重傷員應急救援預案,實行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搶救聯動機制,對交通事故危重傷員先救治、后付費,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并逐步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四)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1、加強對駕駛人培訓和考試發證的監督檢查。交通、農機、公安部門要監督駕校嚴格按照教學大綱的各項要求,強化駕駛人素質教育,抓好駕校清理整頓。農機、公安部門要做好配合,嚴格駕駛人的考試和發證工作。按照事故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不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考試、發證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并予以處理。
2、落實“三關一監督”措施。交通部門要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人從業資格關,加強對汽車客運場站的安全監督。在全市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全面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活動,推進企業達標評優活動。
3、加強低速貨車和拖拉機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要將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納入日常管理,嚴格車輛、駕駛人的定期檢驗、審驗。農機部門要切實把好上道路行駛拖拉機的登記、檢驗關,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加強對拖拉機駕駛人的安全監管。
4、實行管理信息共享。公安部門要將路面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等情況通報交通部門,由交通部門通報其所屬運輸企業,責令企業對其進行再教育、調離崗位、解聘等處理。農機部門要建立完善拖拉機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定期向公安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五)完善道路安全設施。
1、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部門要按照實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要求,加大對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治力度,逐步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公安部門要加強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及時將事故多發路段的相關情況通報交通、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分級負責、明確責任、保證治理”的原則,國道、省道交通事故多發、安全隱患點段的治理,由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和市公安局協調落實治理措施,有關部門配合;各縣(區)所轄縣鄉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安全隱患點段的治理,由縣(區)、鄉鎮政府牽頭,交通、安監和交警部門配合落實治理措施。
2、完善公路安全設施。進一步加強公路交通標志標線的設置工作,逐步完善已有公路上的標志標線等安全設施。新建、改建干線公路時,同步設計、施工、驗收交通標志標線和隔離、警示樁、防撞、減速等交通安全設施。
3、改善城區交通設施。公安、建設部門制定并實施城區交通標志標線等設施設置方案,嚴格按照暢通工程的要求,對現有交通標志標線進行全面排查、清理、規范與完善,合理設置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對道路交通實施隔離,規劃設置停車場。
四、考核評價
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全國《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指標體系》和我省創建“平安暢通縣區”評價標準和具體的評價辦法,對創建活動進行評價,重點考評縣區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完成主要工作任務及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暢通水平、公眾交通安全意識等內容,評價結果報省預防事故工作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協調。各縣(區)要圍繞上述目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根據轄區實際,制定創建“平安暢通縣區”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認真組織實施并監督指導日常工作??h(區)政府要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達標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整體推進,分類指導,及時研究解決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發展。
(二)加強部門協作。要充分發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機制的協調作用,整合部門力量,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道路交通整體管理水平。
(三)加強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將聯合對各縣、區開展創建“平安暢通縣區”活動進行明察暗訪,加強檢查督導,并對創建活動先進單位予以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也要對創建活動情況進行檢查,落實各項措施,并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指導,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總結工作經驗,推動創建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