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發〔2018〕4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提高集約用地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十三五時期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的意見》《甘肅省易地扶貧搬遷舊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工作實施意見》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開展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占新拆舊、一戶一宅、搬遷復墾、明確范圍、按期完成”的工作方針,開展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探索建立農村舊宅基地復墾、退出長效機制,依法消除一戶多宅,不斷改善和優化農村人居環境,有序推進農村舊宅基地騰退復墾工作,通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確保耕地面積只增不減,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優化城鄉用地結構布局。
二、拆除復墾范圍
(一)享受易地扶貧搬遷政策獲得安置住房的農戶,按照國家和省上相關政策,在搬遷入住第二年內必須拆除原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
(二)常年在外定居、務工、創業的農戶,原有舊房常年閑置的,由所在縣(區)和鄉鎮政府鼓勵拆除。
(三)已搬遷入住農村小康住宅樓的“一戶兩宅”農戶,由鄉鎮、村社統一規劃新建集中倉儲和養殖小區后原住房拆除。
(四)其他自愿拆除舊房并退出宅基地的。
(五)產權歸村集體所有不再使用的危舊房屋。
(六)已拆除舊房自愿退出宅基地的,鼓勵退出。
三、工作原則
(一)因地制宜原則。群眾搬遷后,結合遷出區生態環境、人文景觀等條件,統籌科學規劃。對舊宅基地及附屬設施分類處置,具備復墾條件的,要優先復墾為耕地;對確實不宜復墾為耕地的,要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宜園則園、宜開發則開發、宜生態則生態。
(二)占新騰舊原則。統籌推進空置房拆除和安置區住房建設工作,搬遷后群眾原有的宅基地退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收歸國有,復墾的耕地等資源所有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
(三)增減掛鉤原則。將滿足和符合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條件的拆舊地塊納入增減掛鉤實施范圍。
(四)協作推進原則。各縣(區)政府是農村空置房拆除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項目的實施主體,其他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主動配合,共同推進空置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工作。各縣(區)政府要責成有關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建立管理臺帳,嚴格按照本縣(區)空置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實施方案確定的目標精準管理,拆除和復墾處置要實現人、地一一對應。
(五)獎懲結合原則。支持和鼓勵群眾自行拆除空置房后將宅基地及附屬設施占地通過工程措施進行復墾。對積極拆除空置房及附屬設施,并進行復墾復綠的,經驗收合格給予適當經濟補償和獎勵。未按期騰退復墾的不予補償和獎勵,并進行相應懲處。復墾后耕地、林地等由村集體統一流轉經營的,其收益分配要充分尊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意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切實維護遷出地集體和群眾利益。
(六)示范帶動原則。按照“示范引導、統籌推進”的方法,選擇基層組織能力強、騰退工作基礎好、騰退土地利用價值高、群眾積極性高的村先行示范帶動,通過召開現場推進會等方式全面推進。特別是要優先騰退已搬遷入住到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群眾,防止群眾搬遷后回居舊宅生活。
(七)公開公正的原則。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嚴格執行統一標準,違法、違章建筑必須無條件拆除,騰退時限、騰退標準、補償獎勵政策要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四、驗收標準
原有宅基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屬設施全部拆除(包括住房、廚房、圈舍、廁所、花園及硬化的院場和道路等),復墾后達到《土地復墾質量控制標準》(TD/T1036-2013)要求。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
1. 鼓勵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優先使用未利用土地,足額保障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免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耕地開墾費。
2. 充分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對于搬遷騰退后集中連片的舊宅基地,納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騰出后新增的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用于易地搬遷安置。結余指標在甘肅省增減掛鉤交易平臺進行交易,所得收入由縣(區)財政部門統一專賬管理,優先用于空置房拆除、宅基地復墾補償和新建安置區建設。
3. 對搬遷入住農村小康住宅樓的農戶,按照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以村社為單元,就近規劃連片建設集中倉儲和養殖小區,同時拆除原有舊房,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優先辦理農村小康樓不動產權證。
4. 嚴格控制“一戶兩宅”,對騰退或改造為倉儲設施、農具存放場地和養殖小區的舊宅基地,國土部門注銷原宅基地使用權,辦理農村小康樓不動產權證;對不騰退復墾或改造的,不得為農村小康樓辦理不動產權證。
5. 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有償轉讓舊房拆除后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鼓勵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平臺公司按照自愿的原則,流轉或者有償取得拆除后的土地經營權。
(二)實行補償和獎懲措施
各縣(區)政府積極動員群眾退出空置房屋和宅基地并實行獎懲措施:
1. 空置房拆除費用參照《甘肅省建筑抗震加固預算定額》房屋拆遷計價確定,原則上按照土木結構住房70元/平方米、磚混結構住房90元/平方米、附屬用房30元/平方米計發,由縣(區)政府結合區位條件及經濟發展水平制訂補償標準。
2. 宅基地復墾費用原則上參照土地整治項目,按4000-6000元/畝予以補償。
3. 鼓勵村社及農戶對原有宅基地進行復墾,復墾后達到耕種條件,經市、縣(區)相關部門驗收合格的,按拆除費用的50%給予獎勵。
4. 拆遷騰退后需要對相鄰農戶圍墻進行加固改造的,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予以補助(原則上每米不超過30元)。
5. 凡屬易地扶貧搬遷對象,搬遷入住第二年未完成舊房拆除的,已分配的安置房暫不辦理不動產權證,不得享受補償獎勵政策,并進行經濟處罰。
6. 待國家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結束,對相關法律進行調整實施后,優先為舊房拆除農戶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但“一戶兩宅”的不予辦理抵押登記。
7. 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拆除舊房、宅基地復墾補助獎勵費用可從地方政府債券、專項建設基金中統籌列支;其他拆除戶的獎勵補助費用可從國開行貸款農村人居環境改善項目建設資金中統一列支。
(三)大力實施產業扶持項目
對于相對集中連片搬遷的地方,按照土地承包責任制將土地集中起來開發管理,重點推行大戶承包、股份合作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方式發展現代農業和特色經濟產業;其他農戶可根據意愿委托集中管理經營或者自行發展設施農業、訂單農業、林果經濟林等產業。
(四)優先享受退耕還林(草)政策
對于有意愿造林的農戶,優先將復墾后的土地納入新一輪退耕還林(草)工程實施計劃,享受相應的政策。
(五)優先支持“三變”改革
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是全市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三變”改革的有效實踐。要從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入手,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等形式,推動農村資產股份化、土地股權化,資源變股權,讓沉睡資源活起來;采取集中投入、產業帶動、農民受益等方式,實現資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資金變股金,讓分散資金聚起來;通過規?;?、產業化、市場化發展,讓資金在市場中流動起來,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實現增收致富。
六、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各縣(區)政府依據實際情況,編制本縣(區)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實施方案,同步開展增減掛鉤項目的方案制定,按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求,編制本縣(區)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實施方案,明確空置房拆除及復墾范圍、復墾后耕地土地權屬調整方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方案、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增減掛鉤節余指標交易及使用方案等內容??h區要成立工作機構,制定周密的推進計劃,層層分解任務,確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務。
(二)組織實施。各縣(區)政府統籌轄區內農村空置房拆除、宅基地復墾和土地增減掛鉤政策實施。有易地扶貧搬遷任務的鄉鎮要與搬遷農戶簽訂舊房拆除協議,按期保質完成轄區內空置房拆除和宅基地復墾工作。
(三)檢查驗收??罩梅坎鸪驼貜蛪üぷ鹘Y束后,先由鄉鎮組織自驗,自驗合格的申請縣級驗收??h(區)組織相關部門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核查、聽取群眾意見等方式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按規定兌現補助獎勵。
七、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政府領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統籌推進的工作機制,切實把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作為年度重點工作內容。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為加快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建設美麗宜居村莊,成立張掖市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加強協作,扎實推進工作順利實施。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抽調專人全面負責具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拆除任務、靠實工作責任、明確完成時限,全面推進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
(二)創新工作機制。各縣(區)要立足實際,大膽探索,積極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通過流轉或其他方式,有償取得農民宅基地及退出復墾的土地。要確定推進試點,區分不同情況,采取以村為單位試點和在條件成熟的村全面推廣相結合的辦法,加快推進農村空置房屋拆除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進程。要結合國家拓寬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范圍的政策機遇,積極探索由縣級平臺公司統一流轉經營騰退復墾后的土地的模式,農戶復墾后的土地作為股金資本進行入股,參與盈利分配,實現農民當股東、年年能分紅的目標。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縣(區)、相關部門和鄉鎮要進村入戶開展政策宣傳,向群眾告知騰退范圍、騰退時限和騰退獎補標準等政策,切實提高政策的知曉率。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工作中的好經驗、做法,通過對耕地管理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促進農業穩定增產、農戶持續增收、農村生態宜居、集體經濟不斷壯大。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作為重點考核內容,采取“月調度、半年督查、年終考核”辦法,建立督辦問責機制,每季度對工作情況進行統計排名通報,對工作進度緩慢、配合不力、把關不嚴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附件:張掖市農村空置房屋和宅基地有償退出復墾工作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名單(略)
張掖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