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8〕18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重點任務落實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1月19日
張掖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重點任務落實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79號)和《甘肅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甘政辦發〔2018〕185號)精神,深入推進我市“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分工
(一)深化簡政放權
1. 積極承接落實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調整的行政許可等事項。2018年同步啟動變相審批和許可自查整改工作,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為名行審批和許可之實。(市審改辦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省屬駐張有關單位負責)
2. 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的通知》(張政辦發〔2018〕127號)要求,減并工商、稅務、刻章、社保等流程,將銀行開戶核準改為備案,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各縣區全面實現企業開辦時間統一壓縮至8.5個工作日以內,5年內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市工商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社局、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市稅務局等部門和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嚴格落實《甘肅省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方案》(甘政辦發〔2018〕32號)要求,2018年底前,對涉企行政審批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制、優化準入服務等4種方式在全市推開“證照分離”改革。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同步推行市場主體簡易注銷改革。(市工商局、市審改辦、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2018年將實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產品取證時間從平均22個工作日壓縮至平均7個工作日。(市質監局負責)
5. 貫徹落實國家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要求,5年內將商標注冊審查時間壓縮到4個月以內。(市工商局負責)
6. 組織開展投資審批事項清單化、標準化工作,規范審批實施方式。大力推行聯合評審和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推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一體化,加快項目審批服務管理“一網通辦”。(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 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推廣并聯審批,推行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審圖、聯合驗收以及區域評估。壓縮項目報建審批時間。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外,2019年上半年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減至120個工作日;5年內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全流程審批時間壓減一半以上。(市建設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 在政府采購領域政策制定中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評估規定,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市財政局負責)
9. 落實好已出臺的擴大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等減稅降費政策。(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負責)
10. 全面加強稅收征管,堅決查處偷逃稅違法案件,嚴厲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和騙取出口退稅違法犯罪行為,對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公開曝光。(市稅務局、市公安局、人行張掖中心支行負責)
11. 落實好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證券期貨行業機構監管費等停征、免征工作。(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
12. 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加大對亂收費的查處和整治力度,2018年對國土、環保等重點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對社會反響強烈、企業反映突出的建設、物流領域、銀行和收費公路“綠色通道”減免優惠及高速公路救援收費等重點部門和行業進行檢查,公開曝光部分涉企違規收費典型案例。(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
13. 依法整治各種中介服務亂收費,重點查處將本應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行政審批中介服務違規收費行為。對串通操縱服務價格甚至欺詐勒索的各類“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擊,對發現的腐敗行為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工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督促金融機構落實好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政策措施,確保2018年小微企業貸款規模有所上升,融資成本有所下降。(人行張掖中心支行、張掖銀監分局負責)
(二)強化市場監管
15. 加快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2018年底前完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項制度統一;2019年底前市場監管部門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流程整合,市場監管領域主要部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十三五”末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爭取5年內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市工商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2018年對投訴舉報涉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專項檢查,逐步形成規范的檢查程序,對重大突發事件涉及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排查。(市工商局、市質監局牽頭,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健全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分析全市生態環境舉報信息,對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開展預警,定期發布預警信息。(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負責)
18. 啟動我市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子系統建設,通過分類梳理市政府部門和縣區現有監管信息平臺,聯通匯聚重要監管平臺數據,推動監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網通享”,為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供技術平臺支撐。(市信息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 在全市范圍內查處一批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無證違法產品。(市質監局負責)
20. 在全市范圍對電商平臺銷售的CCC目錄內產品進行在線核查。(市工商局負責)
21. 健全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功能,加快實現企業信用信息有效歸集公示,強化企業公示責任,完善經營異常目錄及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市工商局負責)
22. 堅決糾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諾、新官不理舊賬等現象。(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縣區政府負責)
23. 堅持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對符合發展方向但出現一些問題的,要及時引導或糾正,使之有合理發展空間;對潛在風險很大,特別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后果的,要及早發現問題,果斷采取措施,堅守安全質量底線;對以創新之名行侵權欺詐之實的,要予以嚴懲。(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政務服務
24. 督促各縣區、各部門按照市政府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做好各級辦事大廳存在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關于對國務院研究室“放管服”改革專題調研報告反映問題進行核查整改的通知》和《關于做好暗訪督查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動發現問題加快整改,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2018年完成群眾辦事百項堵點疏解行動,解決企業和群眾關注的100項堵點難點問題。(市政府辦公室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6. 2018年10月底前,清理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年底前全面清理我市自行設定的各類證明事項。對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公布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市政府法制辦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落實《甘肅省不動產統一登記便民利民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甘政辦發〔2018〕138號)要求,2018年10月底前實現市縣所有不動產登記5個工作日內辦結。(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房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各縣區政府分工負責)
28. 大力發展“互聯網+政務服務”。2018年底前,市縣區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市縣區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不低于90%。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密事項外,要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5年內政務服務事項基本上網辦理。(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9. 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現“一個窗口”、“一次辦成”。2018年底前,實現市縣級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2019年底前,政務服務事項進駐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實現“應進必進”,70%以上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分類受理;5年內全面實現全程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0. 2018年底前,確保每個縣區至少有1家跨省定點醫療機構,實現縣級行政區全覆蓋,加快實現外出農民工、外來就業創業人員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配合省政府有關部門完成2019年實現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網上辦理和順暢接續任務。(市人社局負責)
31. 推動眾創空間向專業化方向發展,鼓勵龍頭骨干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市雙創辦負責)
32. 進一步優化對創業創新型企業的服務,在商事登記、專利申請等方面給予更多便利,積極落實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堅持包容審慎監管,支持其健康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稅務局負責)
33. 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鄉、村五級遠程醫療服務網絡,2020年底前推動遠程醫療服務覆蓋所有醫聯體和縣級醫院。(市衛計委負責)
34. 大力推進“互聯網+教育”,開展數字資源服務普及行動、網絡學習空間覆蓋行動等,運用信息化手段擴大優質教育覆蓋面。(市教育局負責)
35. 2018年底前,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實現公證機構與政府相關部門信息系統對接,提高公證服務效率。(市司法局負責)
36. 2018年供電企業辦理電力用戶用電業務平均時間壓減到50個工作日以內,2019年底前壓縮到45個工作日以內,5年內壓縮三分之二以上、壓減到40個工作日以內。(市發展改革委負責)
37. 大幅壓縮辦水辦氣時間,盡快取消申請費、手續費等收費。(市建設局負責)
38. 指導督促銀行簡化手續、優化服務,組織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張掖銀監分局負責)
39. 加快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標準化建設和互聯互通,2020年底前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實現連接。不斷提升各級政務平臺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等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市信息辦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0. 督促各縣區、各部門切實做好國務院部門共享數據的申請、使用工作,加快制定發布市政府部門數據共享責任清單,3年內實現市政府部門數據共享,滿足各縣區各部門普遍性政務需求。(市信息辦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1. 強化政務網絡和數據共享安全管理,保護好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信息辦牽頭,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工作要求
(一)注重實效,積極探索
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已經確定的目標任務,強化責任意識,結合實際細化分階段重點工作,在重點領域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時限的目標任務,在工作實效上狠下功夫。要從自身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創新,主動對標先進,相互學習借鑒,推動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強化督查,狠抓落實
各縣區、各部門要把落實“放管服”改革各項舉措、優化營商環境情況作為督查重點,對成效明顯的要加大表揚和政策激勵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執行已有明確規定不力、落實改革舉措“推拖繞”、該廢除的門檻不廢除的,要堅決嚴肅問責。
(三)突出重點,加強宣傳
各縣區、各部門要圍繞“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業務、技術等重點內容,加大對各級公務人員特別是一線工作人員的培訓力度,力爭做到全覆蓋。要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政府門戶網站、新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等媒介,廣泛宣傳全市“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效,增強群眾和企業的獲得感,不斷將我市“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
各縣區、各部門要將落實情況于2018年12月10日前上報市政府。工作中取得的重大進展、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將會同相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