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19〕6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市開展創建“無欠薪”城市活動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8日
張掖市開展創建“無欠薪”城市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工作,加快建立規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創建“無欠薪”城市活動的指導意見》(甘政辦發〔2018〕204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切實發揮治欠保支工作合力,如期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的目標。
二、工作目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工資支付制度保障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機制,確保到2020年底,全市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保障農民工工資足額發放和不發生新的拖欠,不因欠薪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極端事件,力爭實現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三、創建步驟
創建工作從2019年5月開始,到2020年12月底結束,具體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2019年5月1日—2019年5月31日)。各縣區、相關部門單位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創建任務,部署開展創建“無欠薪”城市活動。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2019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協調機制,將欠薪問題多發頻發的建筑施工、交通水利、政府投資等項目作為重點,全面落實治理欠薪各項制度措施,規范工資支付行為,從根本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第三階段:鞏固提升(2020年6月1日—2020年11月30日)。對創建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查漏補缺,鞏固提升,將防范處置用人單位欠薪工作引入規范化、常態化管理軌道。
第四階段:考核驗收(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0日)。各縣區在認真自查的基礎上,上報自查報告,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結合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年度考核,對各縣區創建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四、重點任務
(一)嚴格執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嚴格落實《甘肅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張掖市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繳存管理辦法》,按規定比例和標準繳存工資保證金,確保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工資保證金全覆蓋,并逐步將實施范圍擴大到其他易發生欠薪行業。進一步規范工資保證金使用、退還流程,切實加強對工資保證金的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二)全面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堅持施工企業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制度,建立健全職工花名冊、勞動計酬手冊、實名制管理臺賬。2019年底,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覆蓋率達到100%,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
(三)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帳戶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施工總承包企業應當在工程所在地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2019年底,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覆蓋率達到100%。
(四)落實銀行按月代發工資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銀行按月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健全完善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記錄,實現農民工工資月清月結。2019年底,在建工程項目銀行按月代發工資覆蓋率達到100%。
(五)落實政府應急周轉金制度。認真落實《張掖市農民工欠薪應急周轉金使用管理辦法》,按照市級和甘州區100-300萬元、其它縣50-100萬元的標準,列入市縣區年度財政預算,統一管理,專賬核算,??顚S?。
(六)健全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健全完善企業工資支付監控預警機制,明確企業工資支付監控預警范圍、職責分工、排查機制、處置方式,強化監督責任,定期對重點行業企業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發現欠薪隱患及時預警并做好防范工作。對因欠薪引發群體性、極端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參與人數、社會影響程度,劃分等級標準,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及時預警,做好防范工作。
(七)加大欠薪違法行為失信聯合懲戒力度。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列入“黑名單”“無欠薪證明”市場準入三項制度作為懲治欠薪違法行為的有效手段和關鍵措施,加強部門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對欠薪失信企業在開工許可、資質審核、市場準入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八)落實清償欠薪責任制。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施工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招用的農民工工資負直接責任的制度。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分包、轉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九)完善行政司法銜接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公安機關要健全辦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推進實施行政司法聯席會議制度。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十)及時調處欠薪爭議案件。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基層調解等組織作用,引導農民工就地就近解決工資爭議。開辟農民工欠薪案件“綠色通道”,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申請仲裁的爭議案件要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對符合終局裁決條件的要一裁終局,對符合先予執行條件的裁決移送法院先予執行。要暢通法律援助渠道,工會組織、法律服務機構,為農民工討薪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十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加強聯動執法,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部門日常執法檢查內容,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和重點單位的執法檢查,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解決。健全完善舉報投訴接待制度,暢通舉報投訴電話、舉報信箱、維權網址,確保農民工舉報投訴事項及時受理、快速查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市解決企業拖欠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要負起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的職責,健全工作機制,建立督查制度,嚴格按照完成時限,推進創建任務落實;各縣區政府要靠實工作責任,做到責任明晰、目標明確,確保創建工作有人盯辦、有人推進、按時完成;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協同配合,強化考核問責。加大對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力度,逐級靠實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加強溝通協調配合,實行聯動綜合治理,合力解決欠薪問題。對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推諉扯皮、組織領導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要充分運用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深入宣傳創建“無欠薪”城市的目標要求、重點任務,增強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理性維權,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加強信息反饋工作,不斷總結、推廣創建工作的先進經驗,及時報送創建工作動態和相關信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