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期:2024-12-02
2024年,市統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省統計局的精心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積極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設水平,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一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建設的重要論述和《統計法》及實施條例、《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等內容列為重點學習內容,納入政治學習“第一議題”,通過組織專題學習會議、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干部例會等,常態化開展法治學習教育,切實增強學法、知法、懂法、守法能力,止目前,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法治相關內容22次、研討交流8次、支部學習12次、干部例會學習41次。二是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始終堅持統計法治建設工作與統計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任務親自督辦,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依法統計工作格局,有效加強了對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面領導。三是制定印發《2024年張掖市統計法治工作要點》,科學謀劃安排法治建設相關工作,明確法治工作重點任務、完成時限、具體措施和標準,清單化推進落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監督管理重點任務,依法履行統計調查、統計報告和統計監督職能。
(二)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推進 “放管服” 改革、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一是持續優化局內部機構職能設置,明確各科室在統計調查、數據發布、統計監督等方面的職責權限,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與協同性。二是積極梳理優化統計領域的行政權力事項,精簡辦事流程,壓縮辦事時限,平均辦理時限縮短為1個工作日,實現10 項政務服務事項 “一網通辦”,網上可辦率達到100%;優化統計數據查詢服務,讓企業和公眾通過線上平臺便捷獲取所需統計數據,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批環節,提高統計信息服務的便捷性與透明度。三是持續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嚴格規范統計執法檢查,統籌開展“雙隨機”統計執法檢查、“互聯網+監管”部門聯合監管等統計監督工作,不斷優化行政執法方式,做到對違法者依法嚴懲,對守法者無事不擾,及時共享部門信息,在法定權限范圍內給予行政相對人容錯糾錯空間,防止“以罰代管”,同時加強對企業的統計業務指導與法治培訓,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統計法治服務支持,截至目前,共組織開展法治培訓活動36余場次,培訓人數6700余人次。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行政決策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統計法治建設,履行統計監督職能,積極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完善張掖市統計監督工作考評細則,將法治建設、統計監督、信用體系建設和普法宣傳培訓作為基礎考評內容,對縣區統計局統計法治重點工作年度評價作出具體規定。嚴格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張掖市統計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調查工作的若干措施》,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統計數據、管統計數據必須管數據質量的要求,靠實各部門和領導數據質量責任,督促縣區政府、部門、鄉鎮、企事業單位夯實統計工作的法定職責,加強對統計法治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統計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修訂完善張掖市統計工作規范等一系列規章制度,進一步規范、指導、保障全市統計工作有序開展。
(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深入落實統計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全方位抓好領導干部、統計人員的統計法治教育,不斷增強領導干部依法履職能力水平。二是強化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干部參加法治在線、統計執法在線培訓等線上培訓教育,通過網絡課程加強法治知識學習;嚴格執行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定期組織開展“月月講”,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開展綜合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干部的綜合業務素質;組織符合報考條件的統計干部參加2024年度全國統計執法證考試,4名干部通過考試并取得執法證,進一步強化了統計執法力量。三是規范統計執法程序,制定詳細的統計執法檢查流程與操作規范,在執法過程中做到亮證執法、規范取證、依法處理,確保執法行為的公正性與合法性;注重與統計調查對象的溝通交流,在執法檢查中講解統計法律法規,幫助企業糾正統計違法行為,實現執法與服務的有機結合。四是加大統計執法力度。先后印發《關于開展2024年度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度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方案》,統籌開展“互聯網+監管”“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全面完成單部門和部門聯合抽查任務,完成年度執法任務152戶,抽查比例達到5%以上,做到了統計執法檢查全專業、全指標覆蓋。
(五)依法處置突發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務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積極提供公共統計法律服務,通過統計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發布統計法律法規解讀、統計數據解讀等信息,為公眾提供統計法律咨詢服務;制定統計普法宣傳方案,定期組織學習統計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精神,印制《統計法律法規及統計政令資料匯編》100余冊,制作普法宣傳小視頻5個,有針對性地開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傳教育;結合經濟普查、常規報表審核、基層調研、數據核查、執法檢查等重點工作,常態化開展“送法上門”現場普法宣傳;結合“統計開放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宣傳月”等重大宣傳活動,舉辦“數覽發展 向新而行”主題統計開放日活動,開展現場統計知識咨詢和有獎競賽活動,發放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折頁、宣傳彩頁6000余份。
(六)規范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把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作為規范統計執法保障、監督依法履行職責和維護政府統計公信力的重要工作來抓。強化政務公開,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及時公開統計局權責清單、執法人員信息庫、執法資格及“雙隨機、一公開”事項清單等,規范事前公示。先后制定《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管理辦法(試行)》《統計監督與其他監督貫通協調工作制度》等制度,推動統計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巡查監督、派駐監督、審計監督和司法監督等其他監督統籌銜接、貫通協同、成果共享,著力提高統計監督效能,充分發揮各監督主體的職能作用。建立健全統計行政權力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審批、統計數據發布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主動接受外部監督,認真落實各類監督要求,及時向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報告統計工作情況,積極配合政協委員開展統計調研視察活動,廣泛接受社會公眾對統計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對舉報線索及時進行核實處理。
(七)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加強法治建設經費保障,將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執法裝備購置、執法人員培訓、法律顧問聘請等費用納入年度預算,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順利開展。注重法治人才培養,鼓勵動員領導干部積極報考統計執法證及專業職稱考試,全市現有統計執法證人員25名,統計專業技術人員12名,為法治政府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嚴格落實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工作要求,統計法治工作均由執法監督科室專職負責,各鄉鎮(街道)均配備1名專(兼)職統計工作人員,基層統計隊伍保持穩定。
二、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統計法治宣傳的深度與廣度有待進一步拓展。雖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了統計法治宣傳活動,但部分統計調查對象對統計法律法規的認識仍不夠深入。主要原因是:宣傳方式的創新性不足,未能充分結合不同受眾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且宣傳的覆蓋面還不夠廣泛,對一些小微企業和偏遠地區的宣傳力度相對較弱。
(二)統計執法力量相對薄弱。現有統計法治隊伍在數量和專業素質方面還不能完全滿足工作需要,執法人員的專業結構也有待進一步優化。主要原因是:隨著統計工作任務的日益繁重和統計執法要求的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還不高,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統計執法工作的需要,同時執法人員的流動性較小,缺乏既懂法律又熟悉業務的復合型人才。
(三)執法規范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雖然在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在執法實踐中,仍存在執法程序不夠嚴謹、執法文書制作不夠規范等問題,執法監督的實效性還需進一步加強。主要原因是:盡管大部分統計干部的法律意識、法治觀念與過去相比都有長足的進步,但是在日常工作中還是存在一些經驗主義,依法行政的意識還有待提高。
三、本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抓好習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統計法》和中辦、國辦《意見》《辦法》《規定》《監督意見》及統計法律法規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工作,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統計法治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二)不斷加強統計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充分利用統計年報會、統計業務培訓、統計工作會議等形式,加強執法人員在統計、法律、財務等方面新知識、新制度、新方法的業務培訓,加強對統計人員執行統計法的普法教育,提高統計人員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覺性和執法實戰能力,形成長效機制。
(三)積極做好統計法治宣傳工作。認真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創新統計普法方式,拓寬統計宣傳途徑,擴大統計培訓范圍,把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四)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健全機制嚴肅懲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強化責任追究力度,通報曝光典型案件,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問題線索,堅決防范化解影響統計數據真實性的風險。
四、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