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張掖地區志(遠古—1995)上卷》日期:2025-02-28
第五章??農墾
第二節??當代農墾
1949年,共和國成立后,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農墾事業。在全面完成農村土地改革的基礎上,開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全區農墾事業按照國家整體部署,開始起步。經歷了從無到有,由小到大不斷發展過程,逐步形成為開發農業經濟的一支特殊生產體系,成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產業,對促進國家建設和國民經濟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一、農場興起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先后公布《國營機械農場建場程序暫行辦法》《國營農場組織規程》和《國營機械農場農業經營規章》,山丹、張掖開始籌建農場。山丹縣在城北率先建起“山丹農場”,首任場長王朝士,從附近農村招收職工30人;農場占地4611畝,其中三分之一是當地調劑的熟地,其余是開墾的生荒地;生產設施除舊式犁、耙、車等小型農具外,山丹培黎學校贈送中、小型拖拉機3臺,開始實施半機械化生產。繼山丹農場之后,1953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第三軍在張掖縣小滿鄉16261畝的荒灘上,開荒造田6633畝,建立張掖馬拉機農場。時有職工141人,場長由現役軍人擔任,干部多為轉業軍人;主要生產工具為畜力帶動的半機械化器械,如八步犁、十步犁、雙輪雙鏵犁、雙輪一鏵犁、搖臂收割機、15行播種機、圓盤耙、膠輪大車等;主要種植谷物和果樹。1954年農場移交甘肅省農林廳管理,1962年改為“九公里園藝場”,1964年交地區管理;1968年歸屬省農業科學院領導,稱“甘肅省農業科學院張掖試驗場”。
1954年,為了貫徹農業部關于國營農場要向農民示范先進生產方式和科學技術,引導農民走農業機械化和生產集體化道路,建立社會主義農業企業的指示,省農林廳決定在張掖縣建立機械化農場。是年10月,由省農林廳勘測設計隊隊長李炳乾帶領農業、園藝、林業、畜牧、基建等專業技術人員對老寺廟、太平堡、秺侯堡、堿灘堡和毛吳家灘五片荒灘作了勘查。五灘總面積130425畝。1955年2月,經甘肅省人民委員會批準成立“國營張掖機械農場籌建處”;6月完成《張掖機械農場設計任務書》,正式建場,場址太平堡,1956年遷駐老寺廟。場務干部、機務人員除省上調進和從張掖馬拉機農場調入外,主要來自于:從建場勘測設計隊調入20多人;由張掖縣民政局介紹農業社社員30多人;由寧夏農一師調入轉業軍人205人。機械設備以馬拉農具居多,農機有蘇制54馬力納齊鏈軌煤油拖拉機2臺,美制10馬力卡斯咸路輪胎小拖拉機1臺,東德制依發牌3.5噸柴油汽車1輛。建場后,貫徹“邊開荒、邊生產、邊建設、邊積累和邊擴大”方針,第一年開荒2795畝,平地9888畝,種植糧食2092畝,總產17萬公斤,盈利0.66萬元。1953年省公安廳創建高臺堿泉子農場,占地2.6萬畝,墾殖6000畝;1956年3月,甘肅省公安廳在臨澤縣新華鎮建立“甘肅省地方國營新華鎮農場”,兩場系犯人勞動改造場所,直屬省公安廳勞改局管理。
二、農牧場大躍進
1958~1960年,在全國農業生產“大躍進”和墾荒事業迅速發展的形勢下,張掖專區掀起建場高潮,除原有5個農場外,1958年新建農場13個,牧場3個。
(一)新建農場
1.余定農場??場址山丹縣余定灘。占地4.7萬畝。1958年2月,省農林廳農墾局成立的直屬下放干部農場;是年3月18日中共張掖地委根據省農林廳“新建國營農場由縣主辦,省、地、州協助”的指示,由省屬改為縣屬國營農場。
2.山羊堡農場??場址山丹縣山羊堡。占地7萬畝,可耕地1.54萬畝。1958年2月為省農林廳農墾局成立的直屬下放干部農場;是年3月18日,張掖地委決定改為縣屬國營農場。
3.四壩農場??場址山丹縣四壩灘。占地14.5萬畝。1952年,山丹縣在此建立園藝場;1958年1月,經省農林廳批準,擴建為縣屬國營四壩農場。
4.紅寺湖農場??場址山丹縣紅寺湖。占地3.5萬畝,1957年山丹縣在此成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1958年2月,張掖地委為建設河西糧棉基地,將該社改建為縣屬國營紅寺湖農場。
(二)建立祁連山旱地農場??1958年為了因地制宜發展農墾,張掖地委根據祁連山北麓廣袤的宜墾條件,決定新建14處山旱地農場。其中在今張掖地區境內有6處,即:1.山丹縣黃草灘農場,場址黃草灘,1958年2月建場,占地7.6萬畝。2.民樂縣祁連農場,場址永固鄉的邊莊,1958年2月建場,占地4.9萬畝。3.民樂縣南固農場,場址南古鄉,1960年1月建場,占地2.8萬畝。4.肅南裕固族自治縣皇城農場,場址皇城灘,1961年1月建場,占地10萬畝。5.肅南縣南城子農場,場址肅南縣大泉溝鄉的東城子、南城子,1960年8月建場,占地3.4萬畝。6.肅南縣大河農場,場址大河區,1959年2月建場,占地4.6萬畝。
(三)勞改、畜牧系統移交的農牧場??1959年國營農場的發展尚不能滿足農墾“大躍進”的需要,甘肅省人民委員會于1960年1月13日批準將省公安廳管理的勞改農場和省畜牧廳所屬國營牧場全部移交省農墾系統。其中移交張掖專區管理的勞改農場有:1.高臺農場,1953年建場,場址高臺縣堿泉子,占地2.6萬畝;2.新華鎮農場,場址臨澤縣新華鎮,1956年3月建場,占地8.74萬畝。移交張掖專區的牧場有4個:1.山丹牧場,1957年3月,山丹馬場移交地方,改名“山丹牧場”,牧地面積129.6萬畝,耕地15.4萬畝,職工6214人;2.肅南牛場,場址肅南縣金暢河,1958年建場,牧地面積10萬畝,耕地面積1000畝,職工40人;3.肅南第一羊場,場址肅南縣寶瓶河,1958年建場,牧地15萬畝,耕地250畝,職工32人;4.肅南第二羊場,1958年建場,場址肅南縣護寺臺,牧地面積4.49萬畝,耕地面積500畝,職工42人。
三、農牧場大調整
1960~1962年連續三年自然災害,加之“大躍進”,給國民經濟帶來重大損失。農墾系統根據中共八屆九中全會“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從1961年上半年至1962年9月,對河西1958~1960年“大躍進”時期新建的國營農牧場進行調整。撤銷7場:肅南縣大河農場、皇城農場、南城子農場,山丹縣紅寺湖農場、黃草灘農場,民樂縣南固農場、祁連農場,歸屬公社建制;保留7場:山丹縣余定農場、山羊堡農場、四壩農場,民樂縣頭墩農場、林蔭農場和張掖農場、山丹牧場;合并2場:肅南第一羊場和第二羊場合并為國營寶瓶河牧場;高臺農場撤銷,土地房產交縣管理,新華鎮勞改農場歸屬省公安系統管理。1961年5月,山丹牧場收歸軍隊管理。
1964年,中國人民解放軍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建設第十一師接管河西農墾系統,1969年3月成立蘭州軍區生產建設兵團,1973年蘭州軍區生產建設兵團撤銷,1974年12月農場移交地方管理,農十一團改名“甘肅省張掖地區國營張掖農場”,農十二團改名為“甘肅省張掖地區國營山丹農場”,1964年肅南縣寶瓶河牧場由農建十一師接管,成立團場,1974年同時交歸地區,改名“甘肅省國營張掖地區寶瓶河牧場”。1969年省公安廳管轄的“甘肅省地方國營新華鎮農場”(勞改農場)人犯內遷,農場交中國人民解放軍5282部隊,轉為軍事后勤農場;1975年3月部隊農場移交地區,12月改名為“甘肅省國營臨澤農場”。至此,全區有3個國營農場,1個國營牧場(不含省駐張農牧場、縣鄉辦農牧場)。
1975年3月8日成立“張掖地區農墾局”,管理全區農墾工作。1983年12月地區農墾系統收歸省管,1984年1月改名為“甘肅省農墾總公司張掖分公司”,1988年改名“張掖農墾公司”。并興辦企業,實行綜合經營,逐步形成一支特殊產業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