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華家訓精編100則》日期:2024-12-30
生則盡養??死不妄費
【原文】
人子之孝,本于養親以順其志,死生不違于禮,是孝誠之至也。觀今之俗,貧富之家,多于父母異財,兄弟分養,乃至纖悉無有不校;及其亡也,破產賣宅,盛為酒肴,以勞親知,施于浮圖,以求冥福。原其為心,不在于親,將以夸勝于人,是不知為孝之本也。生則盡養,死不妄費,如此豈不善乎?
——〔宋〕蔡襄《福州五戒》
【譯文】
為人子女的孝敬,最根本的在于侍奉父母,順從父母的心思做事,無論生死都不能與禮節相背,這才是孝順忠誠的最高表現。而觀察今日的風俗,無論是貧窮還是富貴之家,大多是與父母別居,兄弟幾人分開贍養父母,乃至于很細小的事情也要算計。到父母死的時候,出賣物產田宅,把所得用來買酒買肉,設宴款待親朋好友,把錢財施舍給寺廟僧侶,以求得到冥神佑護。追源他們的用意,其實并不在于為雙親送終,而是借以炫耀勝過他人,這是不懂孝敬之道的根本。父母活著時盡心盡力奉養,去世后不亂花費,這樣不是最好嗎?
——選自《中華家訓精編100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