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日期:2025-05-06
張掖市創新“制度+載體+督考”三位一體模式,以述法全覆蓋推動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地見效。2024年,市、縣區、鄉鎮(街道)1428名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年度考評述職報告中述法,其中:專題述法256名,通過“述法+點評”方式現場接受評議33名。
一是制度筑基強規范。制定《張掖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法工作辦法(試行)》,對述法主體、內容、形式、評議等提出具體要求,全面規范述法工作,分別細化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包含法治建設決策部署、法治政府建設等18項內容的述法清單,緊扣上年度存在問題整改、履職特色和亮點、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思路和舉措,對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進行全方位展示,既談工作,也談認識,實現述法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二是載體創新提質效。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突出“關鍵少數”示范引領,創新打造“書面+會議+現場+媒體”四位一體述法模式,市、縣鄉33名黨政主要負責人在依法治市(縣區)委員會會議上現場述法,由主要領導進行點評、指出方向,既“壓擔子”,更“指路子”;在省、市、縣三級新聞媒體開設專欄,錄播電視述法節目31期,陸續刊發述法報告,通過媒體亮法治成績單,接受群眾監督,形成“以述明責、以述促干”的濃厚氛圍。
三是督考融合促落實。將述法成效納入黨政履責“督考一體化”平臺和市管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評、黨委巡察主要內容,通過構建“述法考評+專項督察+巡察監督”聯動機制,推動述法結果與干部考核、評價相結合,充分發揮督察傳導壓力作用,并把問題整改落實成效作為提升述法質效的重要手段,多措并舉壓實“關鍵少數”法治建設責任,切實達到以“述”促責、以“述”促干,實現“述、評、督、考”有機融合,助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